锡林郭勒盟文体新广局探索实践公益性文体活动效能监督管理途径

03.05.2016  18:23

  近日,锡林郭勒盟文体新广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局举办或承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效能管理,规范活动秩序,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力,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了《公共文体活动效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实践对公益性文体活动效能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

  《办法》包括监管目的、范围、机构、事项、办法、责任追究及效能评价七个方面内容。《办法》规定成立由驻局纪检组牵头、局机关纪委和规划财务科人员组成的局公共文体活动效能监管工作小组,参与文体活动的全过程,负责对文体活动效能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对重大文体活动进行效能评价。效能监督管理事项主要包括活动工作方案(竞赛规程)落实、活动预算资金计划及使用、活动政治导向及办事机构、人员安排、活动日程、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管理运作、活动奖金、工作人员补助发放、活动中工作人员执行纪律制度情况等方面。效能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同时规定,举办或承办公共文体活动经费纳入局内部审计范围,定期集中审计。 

  《办法》要求,举办或承办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应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充分展现部门的良好作风和形象。同时,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活动筹办具体事宜,努力提高活动水平。效能监管工作小组应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做好服务的原则,推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得包办代替筹办具体工作。监督人员应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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