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举办直属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座谈会
近日,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召开直属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座谈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精神,对下一步文化文物单位做好文创产品开发工作进行了部署。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群艺馆、内蒙古展览馆、内蒙古非遗中心、内蒙古艺术研究院、内蒙古文物局、内蒙古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负责人参加会议。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鸿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文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当前自治区直属文化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情况对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各单位负责人就文创产品开发思路、面临问题和2017年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和讨论。
李鸿英副厅长在座谈会上作了讲话。她强调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文创产品开发工作,要求各直属文化文物单位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为核心,认真梳理馆藏文化资源,扎实推进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力求取得成效。李鸿英副厅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学习好文件,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客服困难,增强责任感,全力做好文创产品开发工作。二要把握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三要树立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要精益求精,做精品,树品牌。要紧紧围绕主业开展文创工作,力求特色化、差异化,避免低端化和同质化。四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稳步推进,抓好落实。
会议就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取得共识。大家认为,各级各类博物馆、图书馆、艺术剧院、展览馆、非遗中心、群艺馆、艺术研究院等文化文物单位掌握了大量各种形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梳理馆藏文化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利于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有利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转变理念、提高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实现自我优化和提升。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有所作为,努力把文创产品开发工作向前推进,争取年内取得进步和实效。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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