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做好大型图片书籍《文化内蒙古》(暂定名)编纂工作的通知

17.11.2015  18:13

 

 

  

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做好大型图片书籍

文化内蒙古》(暂定名)编纂工作的通知

内文办字(2012)49号

 

各盟市文化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宣传展示内蒙古文化建设65年来所取得的瞩目成就,进一步扩大内蒙古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推动文化强区建设。文化厅决定编纂大型图片书籍《文化内蒙古》(暂定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文化内蒙古》的编辑构架、照片采集范围及内容,认真搜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专业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突出成就、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等。搜集的范围和内容尽可能的要全面、系统、准确、详实。

二、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各盟市文化部门、直属各单位要及时和文化厅相关处室联系,明确和细化搜集的重点和内容,确保编纂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各单位将整理好的图片和照片以及相关文字,于6月30日前对口上报至文化厅相关处室。

 

附件1: 编委会组成名单

附件2: 《文化内蒙古》(框架、内容、分工及具体要求)

 

 

自治区文化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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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