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举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解读培训班

09.03.2017  01:03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解读培训班,2017年3月7日至8日在呼和浩特举办。各盟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文新广(体)局分管局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文化市场科科长参加了培训学习。 

      培训班从四个方面帮助大家全面准确理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理清推进改革的思路。一是了解《实施意见》的形成过程,强化主动作为的意识。参加《实施意见》起草的同志,介绍了在调研筹备、研究起草、征求意见、自治区审定出台四个阶段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所做的工作,引导大家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二是讲解《实施意见》的要点,帮助大家明确改革的基本任务。从改革的基本原则、综合执法范围、加强队伍和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管理体制、规范机构设置和加大执法保障七个方面,全面掌握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三是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需要把握的几个方面。主要包括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如何发挥推动作用、如何按《实施意见》的要求设置机构、如何落实执法范围、如何在新一轮改革中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等。要求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情况,对错误理解中央和自治区文件的观点,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背文件精神的举措,要及时予以制止。四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阶段的任务划分。为确保2017年完成改革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印发的《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方案》,将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细划为学习宣传和筹备、集中培训、起草和出台实施方案、改革实施、督查和总结五个时间段,督查引导各地按时间节点推进。要求各地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依据《实施意见》确定的路线图制定方案,大力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综合执法监管职责,有效沟通协调,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顺利推进。 

      培训班上,各盟市汇报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交流了推进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的思路办法,开阔了大家的思路,增强了抓好工作落实的信心。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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