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物局赴阿拉善盟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工作

09.09.2016  22:38
  •   9月4日-6日,自治区文物局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组哈达一行赴阿拉善盟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工作。期间,督察组分别到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实地查看长城保护情况,重点在额济纳旗检查了甲渠塞所属A3、T7等11处烽燧,以及A8障、红城、大同城、黑城等遗址。并召开了督察组会议,对照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询问,并逐一评分。

      本次督查中未发现违法破坏长城的情况,督查组对阿拉善盟的长城保护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要求阿拉善盟各级文物部门加强管理,对烽燧遗址拉设围栏、完善保护标志内容、竖立警示牌,做好长城巡查记录,要尽快完未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相关工作。 

      通过自治区文物局长城执法专项督查组的考核督查,我盟各级文物保护部门进一步明确了长城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细化了具体工作。下一步盟文广局将督促各级文物单位积极落实自治区督查组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长城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对照“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对照检查表”的具体要求,加强三旗文物保护部门对各自境内长城段落认定与公布、“四有”建设、常态化监管与执法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积极贯彻《长城执法巡查办法》,指导三旗制定《长城执法巡查方案》,主动开展长城保护宣传与普法活动,建立长城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长城保护奖励机制,切实保障我盟境内各长城段落保护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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