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开赌场、抢劫、斗殴 昔日“老大”和“小弟” 一起上法庭

25.11.2014  21:52

  因涉嫌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罪名,马某某等11人被告上法庭。昨日9时许,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马某某当庭否认所有指控。

仅有初中文化的马某某,无业,对外宣称以赌博为生。然而,经昆区人民检察院查明,马某某不仅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开设赌场,更带领多名“小弟”犯下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共计6项罪名。

2006年8月,为帮朋友报仇,马某某指使肖某、杨某等十几人手持砍刀、棍棒等凶器追砍王逸某等三人,并将二人打伤。2007年12月,为索要赌债,马某某带领肖某等4人,开车将董某强行从天津带回 包头 ,并让其继续赌博还债。2008年,因怀疑合作伙伴私吞公司财物,马某某指使杨某等4人,将合作伙伴殴打后拘禁一夜。2009年4月22日,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分公司进行废旧物资拍卖,为帮助淡某竞拍成功,马某某带领杨某等6人,在拍卖会现场威胁、强迫其他竞拍人不许举牌,最终淡某竞拍成功。马某某还涉嫌参与多起聚众斗殴和故意伤人案件。

昨日10时许,马某某在庭审现场以“只是和朋友耍钱,没有开设赌场”、“不记得、不知情”和“帮朋友调停”为由,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