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内蒙古全面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12.05.2016  11:28
      5月10日上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关于做好新一轮东北振兴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新一轮东北振兴总体部署、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和下一步如何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会议指出,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10多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两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遇到了一些新困难,经济下行压力增长,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振兴工作,于近期对外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推进东北振兴面临形势、重大意义、战略定位、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内蒙古东部的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5个盟市于2007年8月纳入到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范围。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蒙东地区与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携手加强区域协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蒙东地区生产总值已由2007年的2114.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839.41亿元,年均增长12.9%。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林业、草原、水土流失治理建设规模3.6亿亩,重点区域绿化面积615万亩,将10.2亿亩可利用草原纳入保护范围。 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为我区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全面发展提供了一次重大机遇。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落实《若干意见》,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支持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完善与东北三省的合作机制,并推进蒙东地区与京津冀经济区融合发展,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全面开创自治区振兴发展新局面,把内蒙古这道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