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项目实施工作推进顺利

04.07.2017  07:3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进程,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新疆环保厅启动了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建设项目。平台主要依托现有环保专网,建立全区各机动车尾气检测站与环保部门的数据交换网络,并利用环保厅云计算平台统一部署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实现该业务应用系统的“一级部署、三级应用”。系统建成后,我区机动车尾气检测业务工作将实现网络化、集中化管理,并通过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数据交互共享,实现车辆验审工作的自动化,也为异地车辆检验提供了条件。   截止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已上线运行,并与博州环保局检测平台、克州环保局检测平台,以及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克苏地区的25个检测站完成了对接集成,数据正常传输。下一步,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将根据自治区机动车尾气检测平台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并逐步完成与各地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的对接集成。 来源: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