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

08.05.2015  20:06

5月8日上午,2015年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日报传媒集团、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共约5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内蒙古分会场的会议。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阎晓宏同志主持会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刚发表讲话。他指出,目前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仍存在法制不够完善、制度不尽健全,依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来执法以及执法能力与行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并对今后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法治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积极推动“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护法”、“全民阅读条例”、“新媒体管理规章”等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思考问题;三是要依法依规办事,依法依规实施监管,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

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各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