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举办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专题讨论学习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1.11.2014  22:02

      8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全面部署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任务目标,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4.5次,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若干意见》指出,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明确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坚持融合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更加注重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文化传承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旅游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有关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该意见,8月28日至29日,国家旅游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2014年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对该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副局长王志发、杜一力,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刘金平,副局长吴文学参加研讨班,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参加研讨班的还有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县)旅游局(委)主要负责人,以及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代表。
      会议期间,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做了重要讲话,介绍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提出的新观点、新政策和新举措,并围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从树立科学旅游观、加快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深化旅游改革、进一步扩大旅游开放、继续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抓好智慧旅游建设、切实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的整顿与规范、抓好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部署了今后的主要工作,对各省市自治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阶段,我局将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业改革发展、提质增效这一主线,进一步提高内蒙古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提高旅游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力和支撑力,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推进自治区旅游业加快发展。一是贯彻落实科学旅游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需求旺、乘数效应大、发展前景好,要制定过硬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培育旅游新的消费增长点”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实现自治区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意见,用更多具体、管用的政策,不断推进自治区旅游业快速发展,实现建设草原文化旅游大区的发展目标。三是在国家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分析我区旅游业发展形势,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整理出台《内蒙古旅游工作意见》,指导今后我区旅游各项工作。四是按照工作任务分工,继续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