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旅游局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行为

06.07.2015  10:31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在旅行社行业开展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近日,包头市旅游局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展开了不合理低价和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期5个月,从5月22日起,至10月20日止。

  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将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治理组团社向旅行批发商购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不合格旅游服务产品,坚决铲除不合理低价旅游的生存基础;严厉打击旅行社及分社、办事处、代表处等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的旅游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行社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旅行社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安排导游员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时,要求导游员垫付或者向导游员收取费用的行为;重点查处导游员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同时开展以出境旅游为重点的不文明旅游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是否建立健全出境旅游管理制度,包括出境旅游产品的委托代理制度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是否建立健全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制度,是否向游客发放《文明旅游出行指南》等文明旅游手册,是否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常识、文明旅游细节、旅游目的地风俗禁忌及公共场所通用标识等教育培训;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执行《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和《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等行业标准情况;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对出境旅游领队的审核培训是否到位,对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是否合法合规,强化旅行社与领队执业行为的连带责任;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使用《名单表》是否规范,是否依法使用《名单表》,有无伪造或倒卖《名单表》的行为;重点检查出境旅行社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的行为;重点检查出境旅游领队在旅游行程中是否履行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是否自觉监督地接社和导游不得向游客介绍、推荐违法旅游活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是否及时提醒并坚决予以劝阻;重点检查出境旅游领队是否存在伪造、涂改、擅自出借或转让领队证的行为等。

  据专项行动小组介绍,各旗县区旅游局也要根据市旅游局的安排按要求开展各自的集中大检查、日常检查和举报及投诉受理工作。必要时会进行联合执法,特别是掌握证据的重大案件会主动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查处。(记者 姬卉春)

[责任编辑 李珍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