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加大长城保护力度并做好长城宣传展示利用工作

06.03.2017  23:04
  •   乌拉特中旗境内共有三条早期长城遗址,一条为修筑在阴山北坡的秦汉长城,另两条为修筑于旗北部草原地带的汉外长城和西夏长城。墙体总长度为516.61公里,有300座烽火台和80个障城等单体附属设施。其中秦汉长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加大长城保护的力度,加强长城保护“四有”工作的落实和保护措施的实施,首先在长城保护队伍的建设上,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在加强旗文物管理部门的建制的同时,成立乌拉特中旗长城保护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长城保护总体方案和各项制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旗长担任,各苏木镇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其次,与长城及重点文物单位所在地嘎查和牧民取得联系,聘请负有责任心的农牧民为义务文保员,形成旗、苏木、嘎查牧民的三级保护网络,对长城进行巡查、看护。 

      按照文物保护“四有”要求,对乌拉特中旗境内的长城以及长城附属城障遗址处树立凿刻了各种类型保护标志碑(注:有大理石保护标志、有利用自然山石凿刻的保护标志,有小型界碑式铁制标志),实施了立碑保护,截止目前,共竖立保护标志30余处,在做好长城队伍建设和标志竖立的同时,乌拉特中旗将旗域境内516公里的长城墙体、300座烽火台、80座障城分段、分点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乌不浪口秦长城段修建了停车场、文化长廊、竹简文化墙、木栈道、卫生间等工程,为2017年争取内蒙古自治区秦长城保护分站奠定了基础,同时新建了秦长城旅游景点。在做好长城保护的同时,并且对长城及各类附属设施都建立了电子和纸质文本档案。 

      为了更好地做好长城保护工作,乌拉特中旗注重长城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和利用,开展了“爱我家乡、护我长城”募捐、长城文化遗产宣传等大型公益活动,2008、2010年分别实施了乌布浪口公路东段750米、德岭山水库段1258米的抢险修缮工程,2011年国家中央资金拨给500万,2013年开始实施德岭山水库西段5千米抢险修缮工程,并且在长城修缮路口开辟长城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区,在博物馆开辟了长城专题展区,加大长城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力度,激发人们爱长城、护长城的爱国主义热情。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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