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伦春旗:强管理 重实效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
内蒙古鄂伦春旗:强管理 重实效 大力推进精准扶贫
为了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鄂伦春旗财政部门通过五项管理制度,细化扶贫资金管理,助力精准扶贫。
一是建立绩效考评制度。鄂伦春旗财政部门严格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关,及时对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做出认真安排、精心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每年对财政扶贫重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绩效考评。
二是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全旗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借助网络资源优势,做到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及时、公开、透明。
三是健全公示、公告制度。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上,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进行公示、公告,镇、乡、村在项目实施点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同时,强化扶贫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切实抓好建材质量把关、施工队伍选择、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和后续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
四是建立审计监督制度。抓住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是否真正用于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及资金使用效益这一中心,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开展审计,并深入到贫困乡村,入户到点进行延伸审计,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层层签订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部门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部门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把涉及扶贫开发的项目作为重点优先考虑,切实加大各类扶贫资金、资源的整合力度,发挥部门优势,搞好扶贫工作。(呼伦贝尔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