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构建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新模式

31.03.2016  10:49

  农村牧区文化市场分散、城乡发展不平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量不足、偏远农牧区文化市场监管难……面对这些难题,作为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部门该如何应对?赤峰市敖汉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城乡共管”的二级文化市场监管的新模式,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构建城、乡二级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执法。敖汉旗文化市场“网格化”监管模式经过近三年的运行,在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方面初见成效。   

   一、搭台织网,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面对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发现难、查处难、执行难”的现状,敖汉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按照“网格划分、双向联系、责任到人”的思路,根据全旗15个镇(办)的分布,划分为5个管理片区,实行分片管理模式。并积极争取旗委、旗政府支持,将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纳入各镇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建立乡镇文化市场安全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旗每个乡镇依托文化站委托固定的文化市场协管员2名,有健全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协管员制度》。通过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明确管理权限、范围和责任,形成农村文化市场城乡二级监管网络体系。     

   二、提升素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为了切实承担起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职责,敖汉旗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不定期地组织或邀请上级执法业务部门对文化市场协管员进行法规和业务实战培训。如片区负责人在日常市场检查中不定时组织文化市场协管员进行市场检查,对场所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讲解和处理,这种以案代训的方式,让每一名文化市场协管员更直观、更实际地了解掌握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现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在协管检查中更好地运用。今年来举办培训班4期,共培训156人次。     

   三、整合资源,注重部门联动协作。 敖汉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按照分片管理制度每人负责3个乡镇,具体指导各乡镇文化市场业务。各乡镇有专门的文化市场协管员,具体抓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巡查。辖区内各村设立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反映、上报给所在镇,形成旗、镇、村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实行乡镇综合文化站协管文化市场制度以来,各乡镇文化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能较好的发挥文化市场协管员作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乡镇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基层形成了抓文化市场管理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检查经营单位689家(次),开展联合执法7次,确保了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的规范经营。     

   四、互联互动,做好市场信息反馈。 各乡镇文化市场协管员将日常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上报,使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农村文化市场的动态,执法人员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做到“上下联动、城乡共管”。如在每季度开展的农村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中,各乡镇文化市场协管员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过排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每周五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报送一周监管动态,增强了监管时效,确保了农村文化市场特别是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强化监督,严格业务工作考核。 为规范全旗文化市场的安全规范经营,制定了对各乡镇的文化市场安全规范考核细则,每季度定期检查、考评、排名,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抽查打分等方式进行。对15个乡镇的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书店、印刷企业随机抽样考核,确保打分公平公正,促进农村文化市场的安全规范发展。     

  敖汉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住突破口,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模式,有效延伸文化市场监管范围,就能较好的解决旗镇文化市场执法人手少、监管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秩序,促进了全旗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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