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林业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4.03.2017  11:34

林业厅政府网3月14日讯  鄂伦春旗林业局通过三项举措,加大了对该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一是在该旗林业局机关大楼悬挂写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从自我做起、支持关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两条十分醒目的红底白字条幅。

二是组织该旗机关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广泛学习和研读,学习方式通过自学、网上下载、学习会等多种多样形式,使之尽快掌握具体条款,特别是对变动较大的地方,新增加部分,新理念、涉及行政处罚的条款更是要熟记于心。

三是建立该旗养殖群手机微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向全旗野生动物养殖企业进行宣传、普及。

通过以上举措很好地宣传了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