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认定包头市达茂旗等13个旗县区为第三批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

21.02.2017  22:37

  近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经旗县政府提出申请,盟市农牧业部门推荐,我厅结合督查、检查、监测等工作情况,认定包头市达茂旗、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兴安盟科右前旗、通辽市科尔沁区、赤峰市松山区、敖汉旗、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察右后旗、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13个旗县为第三批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通讯员  刘佳庆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