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6.09.2017  10:03

   1、西桥镇六家村委会委员、会计李瑞祥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问题。 2016年8月,西桥镇六家村委会委员、会计李瑞祥利用统计汇总村组种植玉米面积的工作便利,私自将其父李宝廷计税面积为5.72亩种植高粱的土地,申报种植玉米面积为10亩,骗取国家玉米种植补贴资金2,643.20元。李瑞祥身为中共党员,在负责本村玉米生产者补贴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玉米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违犯党的纪律。2017年9月13日西桥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瑞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牛家营子镇山前原村委会主任李青山、牛家营子镇原村建办主任李荫昭违规审批危房改造项目问题。 2014年6月21日,时任牛家营子镇山前村委会主任李青山在评议本村危房改造户过程中,同意将旗财政供养人员谭国政上报为危房改造实施对象,上报牛家营子镇政府。时任牛家营子镇村建办主任李荫昭未严格审核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即将谭国政纳入危房改造范围。2015年2月25日谭国政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653.00元。李青山、李荫昭身为中共党员,未按照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2017年9月6日,经中共喀喇沁旗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47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青山、李荫昭党内警告处分。

   3、原旗光荣院院长孟庆隆贪污、骗取国家优抚补助金等问题。 2010年至2017年3月,原旗光荣院院长孟庆隆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报销个人药费合计9,129元;2011年1月至2017年3月,孟庆隆授意旗光荣院副院长兼会计李刚,以上报死亡院民和虚假优抚对象的方式,累计骗取国家优抚补助金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补助金465,525元,用于经费开支。孟庆隆、李刚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6日,经中共喀喇沁旗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47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孟庆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李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旗民政局副局长刘昌失察失责,监管不力,给予刘昌党内警告处分。旗民政局作为旗光荣院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旗光荣院集中供养工作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到位,失察失责,旗纪委向旗民政局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免去孟庆隆旗光荣院院长职务,责令旗民政局局长吕清川做出书面检查,对旗民政局原分管副局长胥陟诫勉谈话。

   4、美林镇交通管理办工作人员赵峰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工程款问题。 2015年美林镇交通管理办工作人员赵峰利用负责美林镇内交通路政管理及协调、检查、验收、监管“十个全覆盖”街巷硬化工程,并担任美林镇头把火村包村工作队长的职务便利,以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了美林镇政府在福合园村、头把火村的“十个全覆盖”街巷硬化工程。2015年12月,在旗乡两级组成工程验收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中,赵峰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工程量4290.16平方米,虚报工程款29.769万元。截止案发时,美林镇政府实际支付赵峰虚报工程款18.4311万元。2017年4月30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判决赵峰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赵峰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经旗纪委2017年5月22日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峰开除党籍处分。美林镇政府镇长马树江监督管理不力,旗纪委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5、十家满族乡上店村委会委员吴明华虚报面积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问题。 2016年8月,十家满族乡上店村委会委员吴明华在负责核实玉米生产者补贴地块过程中,利用填写和保管补贴申报表的职务便利,私自为本人虚报11亩玉米种植面积,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2,916.54元。2017年1月3日,吴明华主动向十家满族乡纪委交代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问题,3月17日十家满族乡纪委将违纪资金2916.54元上交到旗纪委暂扣款专户。2017年7月3日十家满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明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哈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