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边 人间有情——通辽市奈曼旗红十字会

15.03.2016  16:43

      今年29岁的刘飞(化名),家住大镇刘家堡村,2014年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目前在大沁他拉司法所接受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监管了解到刘飞,文化不高、没有技术特长,且体弱多病干不了重体力活,仅靠种点庄稼和打临工所得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加之家里上有年迈体弱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其6口之家生活十分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帮助解决目前的生活状况与大镇红十字会联系进行了救助。大镇红十字会“爱心小屋”为他发放了衣物、粮油等生活必需品,让他真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帮助他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