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4月1日起私搭乱建和违建将被强拆

21.03.2016  11:46

  原标题:赤峰市4月1日起私搭乱建和违建将被强拆

 监督举报电话:8331110

  昨日,记者从红山区综合执法局获悉,4月1日起,对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的私搭乱建、违法建筑,区综合执法局、国土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违建责任人承担。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改善城乡面貌,保障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3月17日起,在红山区行政区域内已建成的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责任人需要自行拆除;正在实施违法建设的,责任人需要停止违建行为,并无条件自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征收时将不予补偿。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均属于私搭乱建、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各类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8331110 。(记者李婧)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