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1日起这些地段驾车 不系安全带、超速将受罚

21.03.2016  09:26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呼市交管支队决定,从4月1日起启用呼和浩特辖区公路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机动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4月1日将启用呼和浩特辖区呼朔高速呼朔支线、G110国道等公路上15处30套卡口设备的超速抓拍功能,具体点位分布如下:

  行政区划 道路类型、编号 规划点段 限速(公里/小时) 备注

  35公里+200米

  9公里

  70

  区间测速

  呼朔高速呼朔支线

  治安卡口

  和林格尔县

  28公里加油站旁叉路口

  无

  27公里大林坝路口

  和林格尔县

  S102省道

  38.8公里处

  70

  区间测速

  52公里+200米

  78公里+600米

  80

  区间测速

  82公里处

  和林格尔县

  G209国道

  96公里处

  80

  区间测速

  清水河县

  S109省道

  与209交叉路口东70米

  60

  固定测速

  564公里处

  土默特左旗

  581公里处

  80

  区间测速

  G110国道

  70

  赛罕区

  105省道

  105省道15公里处

  固定测速

  武川县

  311省道

  311省道59公里处

  70

  固定测速

  清水河县

  109国道

  109国道589公里+400米处

  固定测速

  70(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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