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铁路实施新规:可免手续费更改目的地

09.06.2015  18:02

  记者从呼铁局了解到,为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而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近年来,随着铁路运输能力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乘火车出行的旅客越来越多,一些“假日行”、“高铁游”等新的出行模式广受人们欢迎,旅客临时调整出行计划、变更到站的情况也在增加。

  具体来说,变更到站服务优势体现在:.经济上更加实惠,旅客“变更到站”,如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办理手续更加简便,旅客“变更到站”,只需到车站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到车站窗口两次排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出行更加便利,旅客可提前60天购票,并可在出发前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调整出行计划。(记者  张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