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开平卫置迁考述

21.11.2014  23:03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翟 禹

 

  明朝时期,为防御北元南下,朝廷逐步建立了一整套北边防御体系。洪武初期,明朝占领上都,在此建立开平卫。明前期,开平卫始终处于明与北元对峙的前沿,期间历经多次变迁,最终废弃。对于开平卫的置废情况,学界通行的说法是设立于洪武二年(1369) [①] ,也有设立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之说。 [②] 说法不一,需要考证。永乐元年(1403)首次内迁,四年(1407)复设,最终于宣德五年(1430)内迁至独石堡,但学界对内迁详情尚无专文论述。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其置迁情况进行考述,请方家指正。

   一、洪武朝对开平卫的设置与经营

  关于明初开平卫的设置,《明实录》失载,所以只能依据《明史》、《明史纪事本末》、《大明会典》及一些边防史籍来考察。《明史》载:“开平卫。元上都路,直隶中书省。洪武二年为府,属北平行省,寻废府置卫,属北平都司。” [1] (卷40,《地理志一》P.907~909) 同书卷91《兵志三》载:“先是,李文忠等取元上都,设开平卫及兴和等千户所” [1] (卷91,《兵志三》,P.2236) ,其他文献与上述记载基本一致。 [③] 根据史料记载可对相关问题略作辨析。

  洪武二年六月,常遇春攻克开平 [2] (卷43,洪武二年六月己卯,P.0846) 。据《明史•地理志》载,在攻克开平后,明朝将上都降为开平府,但很快废府,设开平卫,即“废府”、“置卫”是前后相续的两件事,但《明史·兵制三》及其他文献均未提及降府之事。对于开平府的置废,据郭红、靳润成考证,开平府废除时间是在洪武三年(1370)七月之前。 [④] 根据《明史》“寻废府置卫”及其他文献分析,如果“废府”、“置卫”先后发生,那么开平卫应设置于洪武三年七月前后;如果“降府”、“置卫”同时发生,那么开平卫应设置于洪武二年六月。考察明初北方相关府州县和卫所设置,尚未发现在占领新地后,同时设府、置卫的案例。因此,开平卫极可能设于“废府”后。由于“降府”、“置卫”时间短暂,文献失载,因此准确的设置时间尚难确定,但将其限定在洪武二年六月至洪武三年七月之间是没有问题的。

  洪武二年六月攻克开平以后,七月班师,常遇春病逝于柳河川。同年十月,朱元璋致书元顺帝妥懽帖睦尔,信中有“君率残兵,留连开平” [2] (卷46,洪武二年冬十月,P.926) 之语。可知常遇春虽已攻克开平,但因病重班师,未在开平驻军,北元势力重新占据,致使明朝尚未控制开平及周边地区。洪武三年五月,李文忠在骆驼山大败元军,“遂进次开平,元平章上都罕等降” [2](卷52,洪武三年五月丁酉,P.1018) 。随后攻克应昌城,俘获顺帝嫡孙买的里八剌等人,元太子爱猷识理达腊远奔漠北。明军第二次攻占开平之事证明,洪武二年六月第一次攻克以后并未直接控制开平。由此亦可推测,洪武二年六月攻克开平以后,降为开平府,洪武三年五月再次攻克以后,“废府置卫”。

  洪武五年(1372),明军北伐并在岭北惨败成为双方对峙格局的转折点。北元势力重新进入漠南地区,迫使明朝将整个防线南缩,重点经营大同、宣府至北平一带的边防。洪武六年(1373)八月,朱元璋叮嘱徐达等诸将:“略荒裔之地不如守边。……御边之道固当示以威武,尤必守以待重。来则御之,去则勿追,斯为上策” [2](卷78,洪武六年正月壬子,P.1424~1425) 。同时,“又诏山西都卫于雁门关、太和岭并武、朔诸山谷间,凡七十三隘,俱设戍兵” [1] (《兵志三》卷91,P.2235) ,并徙沿边州县之民于内地,以断绝其与北元的联系。达力扎布曾对明与北元在洪武五年以后的对峙疆界进行了探讨 [⑤] ,认为开平地区成为双方对峙角逐之地。这样,开平卫自然有名无实了。

  自洪武二十年(1387)至洪武二十九年,明太祖先后发动4次大规模军事行动,先后降服纳哈出、乃儿不花等人,并深入漠北,俘获元主脱古思帖木儿,北元势力远遁,明朝的北部防线向北推进,今内蒙古一带的广大地区重新为明朝所控制,遂开始在今内蒙古中东部一带设置军事卫所,实行驻兵屯田防守。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留征进马军于上都,或兴和、兴州,相度便益,令都督、都指挥总率屯驻,常往来阅视,其公侯悉遣还京” [2](卷201,洪武二十三年闰四月乙丑,P3010.) 。可见,经过对北元势力的打击,明朝已经开始控制开平地区,至此,开平卫的重置被提上日程。

  洪武二十九年五月,“后军都督府言,开平宜立五屯卫,命先置中屯卫,调官军屯守” [2](卷246,洪武二十九年五月壬戌,P.3567) 。同年八月,“置开平左、右、前、后四屯卫指挥使司。初,诏立开平中屯卫,至是,北平都指挥使司奏已立中屯卫于沙峪,今议立左屯卫于七合营,右屯卫于军台,前屯卫于偏岭,后屯卫于石塔” [2](卷246,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庚寅,P.3577~3578) 。洪武三十年(1397)春正月,“城开平卫。先是,上命中军都督同知盛熙,调山海卫五所官军往开平立卫,发北平都司属卫军士城之,至是讫工。” [2](卷249,洪武三十年春正月辛未,P.3608) 由此可知,驻守开平卫的士兵是从山海卫以及北平都司所属诸卫的官军中抽调组成,在完成设立开平卫、修建卫城的任务后,盛熙又将北平等都司军马分别安置在开平卫各地进行屯守,于农隙期间训练操备。元末毁于战争的上都城此次得到重修,但并未恢复到上都时代的规模,其性质也由一座国际性都城变为一处军事据点。经过这一系列工程,开平卫再次设置并开始发挥防御作用,但并未维持多长时间。

   二、永乐朝开平卫的内迁与复设

  建文时期,北边防御基本沿袭洪武旧制。靖难以后,永乐元年(1403)二月,明成祖调整北边卫所,将61个卫、3个千户所全部隶属于新成立的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管辖,开平卫就在其中,并内迁至北京 [3](卷17,永乐元年二月辛亥,P.0302) ,但并未放弃对原开平地区的防御。不久,明成祖便命郡王朱高煦率兵赴开平操备:“边报虏欲寇边,方春兵民不得耕种,朕所深虑。命尔将兵驻开平,虏至即相机剿除,否则按兵待之,庶边境之人得以尽力屯田。” [3](卷17,永乐元年二月甲戌,P.0313~0314) 由于行军途中遭遇意外,朱高煦受命返京,诸军暂驻宣府。永乐二年(1404)七月,宣府备御武城侯王聪等“率将士于开平巡逻” [3](卷33,永乐二年秋七月辛酉,P.0580) 。可见,卫治内迁后,不再派兵长期驻守开平城,但仍短期巡边,这是明朝轮番操守基本防御理念的运用。

  永乐三年(1406)五月,蒙古察罕达鲁花一部归附明朝,并报告“鬼力赤见在卜鲁屯之地” [3](卷42,永乐三年五月庚辰,P.0676) ,可能会对明朝造成威胁。因此,明成祖命宣府巡哨武城侯王聪、同安侯火真等将领“遣精骑密侦其动静,若来寇开平,即设伏出奇击之” [3](卷42,永乐三年五月庚辰,P.0677) 。尽管卫治内迁,开平地区的防御并未松懈。或许正是鬼力赤汗等部频繁南下的动向,促成了开平卫的重置。

  永乐四年(1406)二月,“复设开平卫” [3](卷51,永乐四年二月壬申,P.0763) 。开平卫重置以后,需要有足够数量的士兵驻守。中国历代均有将罪人发往军伍,戍守边疆的惩治措施。明初法令规定:“凡军官军人犯罪该徒流刺字者,止决合断杖数,并免徒流刺字,依旧充军” [4](卷1,《大明令》P.27) 。开平卫成为内地犯罪充军谪戍之地,明朝政府“命兵部以有罪当戍边者实之” [3](卷51,永乐四年二月壬申,P.0763) ,且充军开平的均为“犯死罪及逃军令”之人,此后类似记载便在史籍中频频出现。

  检索《明实录》,自永乐四年至宣德四年(1429),先后有后军都督佥事王端、都指挥同知蔡斌、陕西都指挥佥事刘旺、右军都督佥事张钦、辽东都指挥佥事徐忠、镇守龙州都指挥佥事张贵等6人因贪刻害民、守边失职、杖杀军士等罪发往开平充军 [⑥] 。充军开平的举措,一方面惩处了犯人,另一方面补充了开平卫的兵源,保障了军事防御。

  明成祖非常重视开平卫的战略地位:“今灭此残虏,惟守开平、兴和、宁夏、甘肃、大宁、辽东,则边境可永无事矣。” [5](P.34) 明成祖五次北征,均经过开平卫,并将其作为北征的重要军事据点和粮饷物资运输的中转站。

   三、洪熙、宣德朝开平卫的内迁

  自洪熙元年(1423)始,就有人提出内迁开平卫之议,期间历经多次筹备商议,于宣德五年(1430)完成内迁之举。开平卫内迁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首提内迁之议。洪熙元年三月,朝廷任命阳武侯薛禄为总兵官,佩镇朔大将军印,负责宣府、开平至大同一带的边防。同年七月,薛禄上奏称“雕鹗、赤城、云州、赤、云、独石诸站皆在边野,开平老幼余丁亦于此种田,猝有虏寇,无城可守,况开平与独石相距五站,城垣不坚,且使命往来,道路荒远,若移开平卫于独石,令镇守宣府都督谭所领官军筑城守备,寔为便益。上曰:开平极边,废置非易事,当徐议。” [6](卷4,洪熙元年七月庚寅,P.110) 这是明朝君臣首次商讨开平卫内迁之事,也许因明宣宗刚刚即位,“废置非易事”,故没有实行。

  二是更番驻守开平城,内迁官军家属。宣德元年(1426)五月,有行在户部主事王良提出:由于开平粮饷供应庞大,难以供赡守军家属之需,“乞简精锐者更番守城,令其妻子入赤城、云州立堡居之” [6](卷17,宣德元年五月丙午,P.460) 。朝廷接受了这个方案,认为“更番之说亦是良策”。

  三是再提内迁之议。宣德元年六月,阳武侯薛禄再次提出内迁开平卫至独石之议。其理由是:连通宣府地区与开平之间的“闵安诸堡常被虏寇侵掠”;“环州、威虏诸堡正当冲要,而地远势孤,若仍修筑,工费浩繁”;“开平官军家属众多,月给为难”。因此,他建议在独石修筑城堡,将开平卫迁移于此。对于旧开平城仍实行更番之制,将官军“分为两番,每番千人,自带粮料,往开平戍守,既免馈送之劳,亦得备御之固” [6](卷18,宣德元年六月己巳,P.477) 。这次的内迁之议将具体的措施细化,距离实现内迁更近一步。

  宣德二年(1427)五月,时任开平备御都指挥使的唐铭上奏:开平“孤城荒远,薪刍并难,猝遇寇至别无应援,请添拨官军神铳守备。” [6](卷28,宣德二年五月丁卯,P.744) 这一事件成为朝廷允准薛禄内迁之议的转折点。由于开平地区气候寒冷,多年来物资运送艰难,防御压力逐渐增大。朝臣认为“欲添官军愈难馈给”,于是一致同意“阳武侯薛禄初奏于独石筑城立开平卫”之议。

  经过商议,确定了内迁及其后续措施。首先,将开平官军家属移于独石口新筑城堡;其次,将戍守官军分为二班,每班一千余人,轮番赴开平旧城,实行更番之制。上述“筑城、安恤”等事宜均由阳武侯薛禄负责 [6](卷28,宣德二年五月丁卯,P.744)

  宣德二年七、八月份,开平卫受到北元军队的袭击,薛禄多次率军与其交战并败之。宣德四年六月,开平再次遭到北元军的袭击。宣德四年三月,调至开平卫备御的山海卫指挥赵忠“科敛军财行赂,求回原卫,而私有其半” [6](卷52,宣德四年三月壬子,P.1244) ,此事被行在都察院查获并上奏,赵忠依法受到论处。一些官军进行行贿的目的是离开开平地区,不想在此继续戍守。另外,粮饷不继、北元势力的不断侵扰等因素,都使得开平卫的防御日益艰难。

  四是完成内迁之举。宣德四年十一月,“敕赤城管屯备御开平卫指挥方敏、王俊等,以所领官军听总兵官都督谭广节制。” [6](卷59,宣德四年十一月癸丑,P.1417) 方敏、王俊等人此前受命将开平官军家属先期内迁至赤城,进行屯田耕种,原本均为开平卫都指挥使司下辖军官,至此正式归宣府总兵官谭广管辖,这是开平卫内迁、融入宣府防御区的关键性一步。

  宣德五年四月,薛禄奏请修筑永宁卫、团山及雕鹗、赤城、云州、独石等处城堡 [6](卷65,宣德五年四月丙子,P.1531) 。历经两月,雕鹗、赤城、云州、独石四座城堡修筑工程完工。此前,受命往独石城与薛禄商议守备方略的兵部尚书张本返回朝廷报告,并提出以下几条方略:(1)“请以兵护送开平卫所印信及军士、家属置于独石等城堡,且屯且守”;(2)“专以马步精兵二千,分为二班,令都督冯兴总之,都指挥唐铭、卞福各领一班,自带粮料,更番往来开封(应为开平)故城哨备”;(3)“其各城堡守备军数,则独石二千,云州、赤城各五百,鵰鹗三百,俱于隆庆左、右二卫调发,如不足则以保安卫足之”;(4)“其山海、怀来各卫各留守开平官军,悉令还卫”;(5)“自今犯罪充军者,悉遣往实新立城堡” [6](卷67,宣德五年六月癸酉,P.1574~1575) 。宣德五年六月,开平卫内迁之举完成,将开平卫一应防守官军及家属全部内迁至独石等城堡内,但仍保留了对开平故城的往来巡备之制。同年六月,设立万全都指挥使司,内迁的开平卫隶属其管辖。

  开平卫的内迁标志着宣府一带北边防御体系的较大调整。早在宣德四年十二月时,宣府总兵谭广就奏请修筑长城墩隘,却以“宣府犹是内地,若开平孤悬,则将何以保障” [6](卷60,宣德四年十二月乙未,P.1438) 为由遭到朝廷的拒绝。而次年四月,已开始“增置口北缘边诸堡”,自西向东从怀安(今河北省怀安县)、西阳河(今河北省怀安县西洋河堡村)至永宁(今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四海冶(今北京市延庆县四海冶)“其间三十九处宜益兵立堡,每处益兵五十人” [6](卷66,宣德五年五月壬寅,P.1551) ,这一线基本上是明中后期的宣府镇长城防御线。自此,开平旧城彻底成为边外之地,弃之不用,后逐渐成为北元蒙古部落的驻牧之地。

  明朝最终放弃了对开平地区的直接控制权,开平卫的内迁是宣德年间北边防御体系调整的结果。由于开平卫的内迁,加之永乐二十年(1422)兴和守御千户所的弃守,使宣府成为京师之外的最直接屏障,“遂称重镇” [1](卷91,《兵志三》,P.2236) 。明朝开始自怀安、西阳河,经独石口,至四海冶一带构筑以长城为主的防御体系。

   [ 参考文献]

  [1]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明太祖实录[Z].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3]明太宗实录[Z].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4]张卤.皇明制书[M].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第78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5]金幼孜.北征录[A].薄音湖,等.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1辑)[C].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

  [6]明宣宗实录[Z].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原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


  

   [①] [日]和田清《明代蒙古史论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84年出版,第13页;彭勇《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第188页;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第322页等。

   [②] 李逸友《明开平卫及其附近遗迹的考察》,载《内蒙古文物考古》1999年第2期。

   [③] 申时行等修《大明会典》卷130《镇戍五•各镇分例二•宣府》:“国初,逐虏漠北。即元上都,设开平卫守之”(万历朝重修本,中华书局2007年出版,第668页);杨守谦《大宁考》:“国初即其地设开平卫”(明刻《名臣宁攘要编》本,薄音湖、王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二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3页);方孔炤《全边略记》卷3《宣府略》:“洪武元年,忠武王遇春破虏于漠北,即于元之上都设开平卫守之”(王雄《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三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99页);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20《设立三卫》:“洪武初,李文忠克元上都,设开平卫守之”(中华书局,1977年出版,第317页);因此,后世志书沿袭洪武二年的说法,如《口北三厅志》卷3《古迹》“开平故城”条;《赤城县志》引《北中三路志》,第30页等。

   [④] 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33~34页。作者根据《明史》卷40中提到洪武二年兴州、宜兴州、云州、延庆州及其属县“属永平府”的记载,认为“属永平府”为“属开平府”之误。这几州县都是在洪武三年七月改属北平府的,推测开平府也应在这之前废除。

   [⑤] 达力扎布《明代漠南蒙古历史研究》载:“在今辽河以东,东自双城(今朝鲜永兴),向西北经鸭绿江,婆猪江(今浑江)汇流处,由此向西,以辉发河、浑河为界,此线迤南为明朝的控制区,向西以浑河汇入辽河处以南的下游辽河为界。在辽河以西,明朝设防于山海关一带,其控制范围大致在小凌河上游到大宁(今内蒙古宁城县大明城)向西北至上都一线迤南。正北的控制区到了大青山、阴山、黄河河套北,在河套西侧则沿河西走廊向西北至嘉峪关。”(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4页)

   [⑥] 分别参见《明太宗实录》卷78,永乐六年夏四月戊申,第1059页;卷114,永乐九年三月戊子,第1461页;卷160,永乐十三年春正月丁卯,第1822页;卷185,永乐十五年二月辛酉,第1982页;卷191,永乐十五年秋七月癸亥,第2017页;《明宣宗实录》卷59,宣德四年十月己丑,第14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