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18台"易站通"上岗 多种交通违法可自助处理

26.11.2014  16:12

[ 导读 ]当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主任梁志国告诉记者,目前18台“易站通”终端已经陆续投放至呼和浩特市车管所东西两个大厅、9个旗县区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市区大队车管分所、亿丰监测站、鑫运监测站、兴康社区服务中心,根据需求今后还会陆续布设。

  “以前处理交通违法还得排长队交罚款,费时费力,现在可好了,只要带上本人的驾驶证、身份证以及银联卡就可以通过易站通自助缴纳罚款,提高了效率,不仅如此,还可以帮亲人朋友代交,真的很人性化。”11月25日,正在呼和浩特市北二环一处罚点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韩先生对交管部门设立的“易站通”赞不绝口。
  当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主任梁志国告诉记者,目前18台“易站通”终端已经陆续投放至呼和浩特市车管所东西两个大厅、9个旗县区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市区大队车管分所、亿丰监测站、鑫运监测站、兴康社区服务中心,根据需求今后还会陆续布设。

据介绍,“易站通”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实现了终端查询、违法确认以及罚款缴纳的“一站式”服务,可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号牌机动车在首府的“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呼和浩特市号牌机动车在其他地区的“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记录(罚款不超200元、单起违法记分不过6分或累计积分不超过12分);有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的当事人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在籍驾驶员。

据梁志国介绍,如果是车主本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电子警察记录并接受记分,可直接在“易站通”上选择车主本人办理,用本人驾驶证记分,用任何银联卡(单一芯片卡暂未开通)缴纳罚款。如果不是车主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法记录,必须使用违法当事人本人的驾驶证、银联卡以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记分和缴纳罚款。

凡是路勤民警或者窗口民警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的,驾驶人也可在“易站通”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在“易站通”终端上处理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时,需要驾驶员在终端上验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且驾驶证、身份证与支付银联卡必须为统一身份方可办理。 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梁志国

[责任编辑:赵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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