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部署国有企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9月19日上午,内蒙古国资委召开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8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总结了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
自治区国资委有关领导,自治区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分管法律工作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和普法办负责人以及自治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等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会议指出,“六五”普法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的领导下,自治区国资委系统围绕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工作“1456”总体部署和依法治区各项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企、依法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自治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法治保障。
但同时,对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企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企业法律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时期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对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和“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要求,围绕建设制度规范、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目标,坚持突出五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实现五个结合,推进两个融合,切实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突出“五个重点”,就是在宣传教育任务上,突出抓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党内系列重要法规、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抓住“两个关键”,就是在宣传教育对象上,抓住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这两个“关键”。
实现“五个结合”,就是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将普法工作与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相结合,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合规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互联网+”相结合。
推进“两个融合”,就是在法治建设上,法治工作要与国企国资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法律管理要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管理的服务保障、规范管理的作用。
会议部署要求,今后五年,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国资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项部署,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规划任务、考核约束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着力取得新突破,努力将国有企业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方式、法治体系、法治措施和法治成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领域、重点普法内容,丰富普法内涵,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三是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落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三年目标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企业法律管理全面提升。要加快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对公司章程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完善和落实力度,为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提供有力的体制、制度、机制和组织保障。
四是要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工作推进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部署和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