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首个普法标识和普法卡通形象在呼和浩特市诞生

09.01.2015  13:33

  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打造具有首府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高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2014年8月,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开展呼和浩特普法标识和普法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征集启事发布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80件,其中标识作品66件,卡通形象作品14件。由内蒙古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教授等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过两轮认真评审,最终来自深圳的陈新华的标识作品和来自江苏的陈新泉的卡通形象作品“和和”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标识以“”为轮廓,采用“呼和浩特”的英文首字母“H”和写意汉字“”为主设计元素,经艺术处理,巧妙融合各种元素。腾飞的“骏马”,飞扬的“哈达”,与呼市浓郁的地域文化相吻合,高度概括的“山水”,宽广的“草原”,蔚蓝的“蓝天”突出“中国乳都——呼和浩特”优美的城市风光和良好的普法环境及河套文化的渊远流长,上端喷射而出的太阳寓意“呼和浩特普法”把美好和普法知识带入万千百姓家。整个标识简洁明快,动感大气,以绿蓝色为主、黄色为辅填充图案,与“美丽的青城,中国乳都”之称的呼和浩特遥相呼应。绿蓝色代表健康、生命、辽阔与发展;黄色代表阳光、美好等。卡通形象以马为设计原型,结合草原、法律书籍等设计元素,通过拟人手法变化成一个热情活泼的小马驹形象。小马驹身穿蒙古袍,充分展现了呼和浩特的地域特征和民族和谐的文化内涵。它手拿法律书籍,热情向大众宣传法律常识。卡通形象取名“和和”,寓意着普法工作给人民带来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至此,呼和浩特普法标识和普法卡通形象诞生,这也是自治区首个普法标识和普法卡通形象。今后,呼和浩特市将通过多种载体推广该标识和卡通形象,同时衍生更多的法治宣传文化产品,使呼和浩特普法标识和普法卡通形象更加贴近群众,深入民心,潜移默化地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首府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