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点名曝光”并严肃处理7名基层干部

27.02.2017  16:09

  自治区纪委通报6起违规违纪问题 “点名曝光”并严肃处理7名基层干部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套取征地补偿款1.55万,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昨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7名基层干部被“点名”并受严肃处理。

  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荒地夭村党支部书记宋海军违规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0年5月,宋海军利用协助新营子镇人民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之便,虚列任某某征地补偿款15500元,代签代领据为己有。2016年9月19日,宋海军向县纪委主动交回虚报冒领的征地补偿款15500元。

  2016年12月6日,托克托县纪委给予宋海军开除党籍处分。

  2、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官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韩文伟违规管理农机具收入资金问题。

  韩文伟在2011年6月到2016年4月任职期间,长期不向村民公布扶贫农机具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收支状况;在经营管理农机具过程中,将收支结余10777元存放在自己储蓄卡中,没有专户存储,收支账目没有交回村委会进行转账记载。

  2016年12月2日,固阳县纪委给予韩文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斯力很园区五丰村党支部书记王有违规使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

  2014年4月,斯力很园区五丰村经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用扶贫互助资金20万元支付建村部及文体活动室项目款。2015年,乌兰浩特市纪委要求整改后一直未进行整改,继续违规使用。王有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兼互助协会理事长,负有直接责任。

  2016年12月16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王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五丰村将违规使用的资金归还到扶贫互助资金账目上。

  4、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乌兰苏木白银村原党支部书记吕贵截留挪用惠农补贴问题。

  2003年至2015年,乌兰苏木白银村委会截留挪用惠农补贴款77762元,吕贵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应负主要责任,吕贵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惠农补贴款6710元。

  2016年12月1日,察右中旗纪委给予吕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671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5、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党支部书记敖腾斯仁违规领取草原生态补贴款问题。

  2005年,敖腾斯仁利用职务之便,未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将集体机动草场以发包形式办理到其亲属名下,2011年,将该草场更名到其妻子名下,领取了该处草场5年的草原生态补贴款。

  2016年11月18日,乌拉特中旗纪委给予敖腾斯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款55932元。

  6、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锡林高勒工作站站长马忠江、原瑙干陶力嘎查党支部书记徐继地违规发放草原补助奖励资金问题。

  2011至2015年间,马忠江对吉兰泰镇哈布鲁格嘎查、瑙干陶力嘎查草原补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把关不严、审查不力,工作程序不规范,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乌某某在哈布鲁格嘎查重复享受草原补奖资金3.4万元,不属于政策范围的敖某某等19人在瑙干陶力嘎查违规享受草原补奖资金52.08万元。徐继地明知敖某某等19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却进行了申报。

  2016年8月16日,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党委给予马忠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徐继地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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