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五项举措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助推企业发展

21.10.2015  18:02

 

今年,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简政放权,提速增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全民创业激情。截止2015年三季度,全市累计登记市场主体164449户、注册资本(金)达6395.46亿元,同比增长4.15%、16.46%。其中企业35412户、注册资本(金)6065.39亿元,同比增长15.29%、17.09%;个体工商户124588户、资金数额118.51亿元,同比增长1.05%、2.92%;农民专业合作社4449户、出资总额211.55亿元,同比增长14.16%、7.72%。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了495430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9.39%,为社会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

一是下放登记权限,便企利企。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企业登记权限全部下放至旗区局(除外资、股份、国有控股企业)。

  二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破解住所资源瓶颈。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有效破解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难问题,进一步放宽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住所登记放宽后,全市新登记企业751户。

三是大幅减少审批流程和环节,大大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市范围内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了一个窗口只发一照,市场主体一次领取完毕,办理时限由改革前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办证照之苦,大大激发了市场创业热情。全市“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9月2日落实以来,全市新设立企业293户。

四是稳步实施“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工作,让创业者更便捷地领取到“身份证”。下半年,全市严格按照《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文件中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开展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五是搭建平台助企融资成效显著 鼓励中小微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资产的整合和重组,对资金困难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我们积极将由过去行政审批改为行政服务,通过办理股权出质备案,将企业的“死股权”变为“活资金”,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35户,出质股权数额147.3亿元,被担保债权数额850.2亿元。(刘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