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5月份全盟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发展情况

27.07.2015  09:59

一、总体情况

1-5月份,全盟各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25.6亿元,同比减少12.74%;产品销售收入108.3亿元,同比减少13.6%;工业增加值79.9亿元,同比增长3.83%;上缴税金4.9亿元,同比减少40.2%,入住园区工业企业239户。

二、各重点工业园区情况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100.9亿元,同比减少10.4%;产品销售收入86.8亿元,同比减少10.4%;工业增加值完成71.2亿元,同比增长5.7%;上缴税金2.2亿元,同比下降50.9%。

2015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5亿元,同比增长10%;工业增加值196亿元,同比增长10.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1亿元,同比增长20%;财政收入15.12亿元,同比持平,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7亿元,同比持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12%;各项约束性指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以内。年内拟实施亿元以上项目23个,总投资418.9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60.6亿元。其中,工业13项,总投资289.2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0.5亿元;能源4项,总投资115.4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4亿元。煤化工方面,重点推进实施庆华煤-焦-气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盐化工方面,重点实施晨宏力10万吨CPVC、6万吨纳米碳酸钙、20万吨电石、2万吨氯醋树脂,韩锦2万吨水合肼项目;新能源及化工方面,重点实施三花太阳城二期,晨宏力2×330MW低热值煤自备电厂,乌斯太热电厂1×660MW发电机组,紫光10万吨双甘膦,同创高科3000吨贲亭酸甲酯、6000吨乙醛肟及配套,瑞达泰丰6.8万吨氢氧化钾,新鑫化工2万吨硫氢化钠、1万吨硫化钠、5000吨硫化锶, 内蒙古 佳醛化工甲醛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等项目;装备制造业方面,重点实施锋威硅业2500MW电池组建、南通华霖机械制造产业园、智光新能源太阳能逆变器等项目;新材料方面,重点实施聚普科技循环经济产业园生产PBS系列产品等项目;绿色生态产业方面,继续实施好乌斯太镇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示范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区内道路、防护林及灌溉系统建设。鼓励支持金沙苑公司进一步加大产业扩规、产品营销、品牌争创等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做大做强绿色生态产业。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5.2亿元,同比减少56%;产品销售收入4.4亿元,同比减少58%;工业增加值完成1.2亿元,同比减少53%;上缴税金0.7亿元,同比增长27%。

2015年,开发区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服务和跟踪落实力度,切实解决庆华年产1000吨碳纤维、20万吨己内酰胺以及盾安集团年产30万吨高品质镁合金等重大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跟进双翼陶瓷、义超纸业、豹王电源3家建成未投产企业存在的融资困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产生效益。围绕已有的国能LNG清洁能源项目,积极接续产业链条,全力以赴落实好国储能源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懿峰新能源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宁夏石化分公司年产40亿m3煤制天然气及大化肥项目,并新建中节能三期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等项目,着力打造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 基地 ,力争成为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9亿元,  产品销售收入4.8亿元,工业增加值0.3亿元  。

2015年主要预期目标为:策克口岸进出口货物900万吨(其中:进口原煤89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8.42%。其中:进口货物89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8.39%。出口货物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5%。进出口贸易额18.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3.68%。出入境人员21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出入境车辆19.3万辆次,比去年同期增长4.9%。列入全盟重大项目实施计划的星辰煤业120万吨煤提质项目  ,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推进策克至纳林苏海特矿区铁路项目、中蒙策克—蒙古国南戈壁省三级公路项目、策克—蒙古国巴音洪格尔省新金斯特煤矿三级公路项目进展,争取得到商务部、自治区相关部门支持,为使蒙古国其他地区更多矿产资源和商品到达策克口岸,也使策克——古尔班特斯县——诺彦县国际旅客班车能够正常运营创造条件。

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2015年,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10%;节能减排各项约束性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2015年,园区实施建设项目12项,计划投资5.42亿元。一是加快推进巴音毛道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上半年投入运营,并配套完成园区35Kv配电公网线路工程16公里。二是继续加大园区市政道路工程、防洪一期工程、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园区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增强发展保障能力。三是继续推动圣牧高科有限公司7万亩草场征地补偿、开发工作和3座牛场、1座有机肥料厂等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工作,争取2万吨/年高端奶粉加工项目开工建设。四是不断改造提升人根峰、大峡谷等特色旅游资源品味,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以万泉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为代表的精品旅游项目,打响敖伦布拉格旅游品牌。五是加快推进阿左旗敖伦布拉格幼儿园建设项目,努力完善园区民生工程建设。六是积极开展阿左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敖伦布拉格地区资源勘查工作,为园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七是配合做好园区防洪工程和G7京新高速公路、瓦窑(查干德日斯)—吉兰泰铁路等项目建设衔接工作,确保项目在境内顺利实施。

古拉本—宗别立工业园:完成工业总产值4.9亿元,同比减少17.46%;产品销售收入4.2亿元,同比减少27.08%;工业增加值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40.37%;

阿拉善右旗各工业园区(包括雅布赖工业园区、常山工业园区、扎木敖包工业园区、阿拉腾敖包石材园区):其中,雅布赖-常山工业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9.1亿元,同比增加3.94%;产品销售收入5.8亿元,同比减少17.59%;工业增加值4亿元,同比增加3.78%;上缴税金0.1亿元,同比减少32%。

2015年,计划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31亿元,同比增长10%;实施工业重点项目6项,计划完成5.46亿元;各项节能指标严格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投资加快推进德晟呼和哈达选矿厂二期、南龙年产3500吨甲硫基乙醛肟及3000吨吡啶硫醚盐酸盐、乐丰花岗岩开采加工、雅布赖化工公司年产4.5万吨精制硫化碱节能技改等7个新建、续建项目,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德晟呼和哈达选矿厂一期、双欣宽弯井铁矿采选、联化科技年产1000吨分散蓝60#、1000吨阳离子蓝X-GRRL及1000吨阳离子红X-GRL、祁泰化学公司年产3000吨甲硫基乙醛肟等已建成项目煤电油运等各种生产要素综合协调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发挥效益。实施好“大漠人家”弯弯圈矿泉水、骆驼产业科技园、特色沙葱及农家菜加工等项目,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和轻工产业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盟工业产业结构相对单一、资源依存度高、产业链短,产品多数为基础原料且多未形成规模效应,市场抗风险能力弱,在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市场波动时极易受到影响或冲击。原煤、焦炭、氯碱和铁合金等主导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问题,行业重新洗牌势在必行,短期内市场回暖可能性较小。

(二)企业运营困难。一是产品价格持续低位。全盟调度的30种工业产品价格同比下降22种,平均降幅10.7%。二是企业资金紧张。今年以来,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风险控制,对非鼓励类产业、产能过剩、效益下滑的行业(企业)放贷更为谨慎,原有贷款倒贷难度增大;市场需求持续减弱,企业自有资金紧缺,而产成品存货、应收帐款占用流动资金量明显增加,部分企业因资金紧张,正常生产难以保证。

(三)部分企业投资信心不足。由于宏观经济经济环境依然严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大;银行贷款压缩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因素,使得部分企业对工业项目投资信心不足。并由此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延缓或暂停建设。

(四)工业园区用水指标短缺。全盟工业园区用水指标短缺,不能满足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用水。其中,腾格里工业园区每年可利用的工业水指标为5584万立方米/年,庆华碳纤维和己内酰胺、金石镁业镁合金、双翼陶瓷园、国能LNG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用水量7800万立方,工业用水缺口较大,需加快黄河用水指标置换和供水设施建设。

(五)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目前,我盟工业园区融资平台不建全,融资担保机构规模小,对政府投入的依赖性较强,效益低下,做大做强相对困难。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建设相对完善外,其它工业园区基础建设缓慢,个别园区还属于建设初期。随着园区经济发展,相关的社区建设、卫生、医疗、金融等配套机构也急需成立。

四、对策建议

(一)全力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园区和企业的运行监控,及时掌握主要产品生产负荷、销售价格、市场行情及原材料供给情况,加强和完善全盟工业运行预测、预警和预防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密切联系企业,及时了解企业油气运方面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用足用活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关注市场变化、政策导向,理性发展;鼓励企业上下游联合、兼并重组,增强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对盟内重点企业(集团)、部分停产半停产、亏损过千万元企业、建成未投产项目、部分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园区实行盟级领导联系制度。由盟级领导负责,各旗(区)、相关部门配合,对联系企业、重点项目逐一走访,摸清企业运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项协调解决,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三)推动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整项目计划,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投产率,力争完成年度全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0%的目标任务。三聚家景焦炉煤气制LNG、德晟铁矿采选二期等5个盟级工业重点项目计划年内建成投产;二是加快资源配置项目的建设进度,完善其煤炭资源配置条件,为项目投资核查做好准备工作。加快黑山矿区和呼鲁斯太深部勘察区开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推动已配置资源重大工业项目的投产达效。三是积极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四是坚持“存量中转方式,增量中调结构”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现有产业转变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产业层次,推动装备制造、有色加工、化工、电力等优势产业升级转型,促进太阳能光伏、光电、沙产业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围绕全盟主导产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产业招商,努力形成相互关联、互相协作的优质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五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变生产末端治理为源头控制。在招商引资项目时,应鼓励和支持既符合本地区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又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产业进入园区,凡列入国家禁止建设、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项目均不予通过。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地址,对于敏感地段从严控制审批。

(四)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工作。以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和循环经济为重点,明确发展目标、路径和举措。针对我盟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还较滞后,尤其是在物流建设方面,部分园区物流建设还是空白,进一步完善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增强园区整体功能。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要考虑未来的变化与发展,从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生态园区出发,把环境因素作为园区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来抓。合理确定园区发展规模和产业方向,根据各园区主导产业特点,合理布局,留足集中处理污染设施的建设空间。

(五)推进我盟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整合发展。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一体化目标,突出发展以主体企业、龙头产品为核心,以专业化协作配套、产品延伸加工为主要内容,以独资、合资、嫁接改造为主要形式的特色工业园区。加快形成集中度高、关联度大、竞争力强的园区支柱产业群。

(六)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功能,加快工业园区承接发过地区产业转移步伐。加大对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工业园区供电、供水、供气、道路、环保、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与工业园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力度,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技术创新、产品检验检测、信息网络、物流、原材料市场、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在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中,实行污染集中治理,相关排污企业统一规划建设,按照“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支付费用,实行生产排污者与污染治理者分离,推行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维,专业化治污、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七)加快全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工业园区更好更快的发展。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型,需要我们更加注重服务工业园区发展,更加注重满足工业园区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解决工业园区的实际困难。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可以集中公共财政投入,实现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共享,从而有效地为工业园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综合服务;通过平台的共性服务,实现经济总量和质量的提升。

(八)建立健全工业园区环保责任制。制定适合工业园区的环境治理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园区,责任到人。进一步优化园区建设中的实绩考核机制,将园区环保达标列入考察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将传统“谁污染,谁治理”制度,调整为“谁污染,谁付费”制度,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工业企业自行治污的格局。这项制度的核心是由排污企业支付费用,委托专业环境服务公司代为进行污染治理;将传统“谁产生,谁负责”制度,调整为“谁排放,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违法排污行为,首先执法部门应当查清污染物的排放主体,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至于污染物产生主体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是否违约,则由合同仲裁机构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仲裁。执法部门只对污染物排放者依法处罚,不牵涉污染物产生者。

(九)对现有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其发展。针对工业园区环境隐患风险进行集中排查,并结合排查对现有工业园区进行大力整顿规范。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工业园区,必须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此外,要对新建工业园区采取从严审批政策,真正做到“不欠新账”。

(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排污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加强对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源的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屡查屡犯、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和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重罚的措施使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无法生存,自动淘汰。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实行24小时监视工作制,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夜间、节假日的监察力度,对发现违法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

 

(摘自阿拉善盟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