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商务局1-10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04.11.2015  09:39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5〕112号)以及《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赤安委办字〔2015〕52号)文件要求,全市商务系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10月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运行平稳,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将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商务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岗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制。制定了《赤峰市商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下发到各旗县区商务局。各旗县区商务局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与相关商贸流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为保障全市商务领域生产安全,市商务局要求各旗县区商务局与安监、质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摸清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检查力度,对电梯安全、消防设施、应急演练及防踩踏工作预案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一是检查预案制定情况。为进一步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求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二是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电线电路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出口是否通畅。三是传达精神。向各商贸企业传达了市及旗县区两级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使其加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警钟长鸣。四是签订责任状。为进一步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旗县区商务局与各商贸流通行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清楚。

        加大对油库及加油站的检查力度。要求企业按照专项检查表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安全管理岗等相关制度及成品油安全管理设施,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求建立各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电子台账)。二是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组织机构、防火档案及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储油罐、加油机、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完好,输送油品的管线要专管专用。各加油站严格执行加卸油相关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有自助加油站的要制定制订防静电和防人为破坏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必须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三是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要求各加油站都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存在问题

        10月份,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下一步加大力度整改。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虽然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但并未按制度执行。同时还存在安全出口堵塞,消防栓周围堆放杂物,部分灭火器已过期,电梯管理人员没有上岗证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商贸企业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商品和服务,制定店庆、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防止因店庆、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和人身财产损失。

二是督促商贸企业完善预案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商贸流通企业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其它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是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大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分类排队,建立台帐,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限期隐患整改不到位、无能力整改和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坚决给予停产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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