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曝光8月份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18.09.2015  10:52

  原标题:首府曝光8月份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

  9月17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了8月份全市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起典型案例。

  唐某姜某非法生产医疗器械案

  执法人员联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对玉泉区沟子板村金河水厂门脸房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处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加工销售义齿的黑窝点。当事人唐某、姜某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从事义齿生产加工、销售活动,涉案金额41.96万元。依照相关法规,唐某、姜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友谊医院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呼和浩特市友谊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院药房发现“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假单胞菌)”24支。经调查核实,购进了30支,使用了6支,每支52.00元,该院无法提供上述药品的购进票据。上述药品货值金额1248元,违法所得312元。

  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的罚款,共计5304元的行政处罚。

  柏诚泰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赛罕区柏诚泰大药房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店发现“硝苯地平控释片”等2种药品共计16盒,经调查核实,购进了20盒,销售了4盒,每盒20元,该店不能提供上述药品合法的购进票据。上述药品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80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倍罚款,共计1680元的行政处罚。

  希思化妆品经销店销售进口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赛罕区希思化妆品经销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标示为香港凯诗曼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的迪凯瑞系列化妆品12瓶,标签上未标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标示品牌所属国为美国、进口商为香港丰鑫行进出口贸易公司的水宝宝系列化妆品17瓶,标签上未标识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号。上述化妆品均为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该店不能提供进口代理商营业执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准文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调查,迪凯瑞系列化妆品共售出8瓶,违法所得736元。水宝宝系列化妆品没有售出。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化妆品29瓶,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共计2944.00元的行政处罚。

  美牌坊化妆品店销售进口化妆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新城区美牌坊化妆品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化妆品店销售标示原产国为韩国的美妆秀系列化妆品为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37盒。经调查,该店共购进75盒,售出38盒,违法所得1683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新城区美牌坊化妆品店给予没收违法化妆品37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共计6732元的行政处罚。

  世纪男科医院使用无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案

  执法人员在对世纪男科医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院检验科储存试剂的冷藏柜中发现体外诊断试剂“人类乳头瘤病毒LgG检测试剂1盒”,经调查核实该产品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市草原巨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不符合标准食品原料案

  执法人员在对呼和浩特市草原巨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公司车间内发现冷冻猪肉10件,每件25公斤、18元/公斤,货值金额4500元,包装上无生产日期,均未使用,生产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荣达定点屠宰厂。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冷冻猪肉10件,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杨青瑞肉食经销部经营未经检疫食品案

  执法人员在对玉泉区杨青瑞肉食经销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经销部租赁的冷库内发现无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羊净肚37件,货值2849元;无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羊碎肉11件,货值金额4486.35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羊净肚37件、羊碎肉11件,没收违法所得54.38元,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顺达旺肉类经销部经营含有虚假标签食品案

  7月22日,执法人员在对玉泉区顺达旺肉类经销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其租赁的冷库内发现,该经销部工作人员正用打号器在过期冷冻加厚无颈前排(大红门排骨)外包装箱体上篡改生产日期,原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保质期12个月,篡改后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3月18日,篡改了生产日期的冷冻加厚无颈前排(大红门排骨)69件,每件10公斤,货值金额10350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没收违法食品69件冷冻加厚无颈前排(大红门排骨),没收违法工具打号器1个、印台盒1个,并处罚款51750元的行政处罚。

  内蒙古蒙龙小绵羊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7月22日,执法人员在对内蒙古蒙龙小绵羊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购的超大鸡胸、鲜鸡排、精选牛(三扒)肉、黄瓜条,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8月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又进行了检查,发现牛后座、牛肚、冻牛柳、牛蹄筋有进货票据,无检验合格证明;牛大骨、碎牛肉、牛大排无进货票据;笨鸡、鸡肉早餐肠、白条兔子、西装鸡、鸡胸、凤爪、鸡胗、樱桃骨鸭、整鸡腿、乳鸽、鸭胸无进货票据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所有食品均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奥妮莎)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