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十三五”期间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主要建设内容

18.05.2015  12:04
 

林业厅政府网5月18日讯  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今后几年及“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机构建设。全市天保工程从2000年开始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从2006年开始实施,“十二五”期间,全市积极开展了旗县市区机构和队伍建设,到目前为止,仍有5个旗县区没有专职从事天保和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和队伍,随着国家对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投资标准逐渐增加,全市现有的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团队远不能适应业务的发展需要,“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加强工程管理档案建设。加强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各项档案管理建设,将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规范建档,完善乡镇、旗县到市站三级档案建设。落实好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存,做到档案管理科学、详实、规范。

——加强工程管理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大森林生态的保护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爱护生态的意识,引导社会各界营造自觉参与建设和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积极扩大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党的惠民政策宣传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惠及的每一位农牧民,家喻户晓。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旗县级管理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及管理精准度。加强旗县级天保(公益林)管理站办公自动化建设;加强对资源的信息管理,在全市各旗县市区建立一套完整的地理信息系统。

——主要建设指标。

天保工程:森林采伐严格执行禁伐的规定,全面停止林木的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管护,3个旗县森林管护面积1003.38万亩,专职护林员1419人;落实完成每年林木管护资金2809万元和“五险”资金450万元的使用管理,按照“三专一封闭”的运行机制,保证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落实好718人林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等“五险”的参保工作;加强公益林建设工作,努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50万亩公益林后续资源培育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全市985.1万亩天然林资源进行全面保护。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按照中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15610万元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全市1104.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的管护管理工作;加强对2545名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管护人员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全面提升管护管理质量;加强自治区补偿的72.5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管护管理和217.5万元补偿资金的使用,全面考核管理424名管护人员,使其尽职尽责,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