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五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392人

27.04.2017  21:42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反腐败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338件6533人,查办人数年均增长13.1%;贪污贿赂大案比例从2012年63%提高到2015年83.3%,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比例从2012年30%提升到2016年的61.7%,查办要案401人;实刑判决率2016年比2012年提升14.9个百分点。主要业务指标进入全国前列,扩大办案规模、岗位练兵活动等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了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科学发展道路,发挥了对全区检察工作的重要支撑作用。

  五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97件539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41件2060人,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从2012年的680件1036人上升到2016年的952件1713人。内蒙古检察机关查办贪腐案件近千件评为2014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去年,积极应对“刑九”新标准的考验,谋划在前,行动在先,全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952件1713人,同比分别上升7.0%、3.5%,查处人数再创新高。

  内蒙古检察机关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查办重特大案件取得新突破。办案触角向重点领域延伸,工作中心向提高大要案比例倾斜,办案路径向特色方向转变。查办贪污贿赂大案从2012年411件上升到2015年552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从2012年80件上升到2016年158件。五年查处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63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从2012年35人上升到2016年93人。自治区检察院自行查办了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额尔敦仓,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忠,自治区纪委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巴彦淖尔市原市委书记何永林,乌兰察布市原市委书记王学丰等37名厅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狠抓短板,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取得突破性进展。查办案件人数2016年较2012年上升了96.1%,反渎人均立案数、立案数增幅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反渎五项核心业务数据同比全部上升,其中立案数、立查要案数、提起公诉数和有罪判决数位居全国前十。抓住立查渎职侵权犯罪存在“两个空白”的突出问题,创设以问题分类、以经验帮扶的分类集中调研指导机制。去年,在全区范围内首次彻底消灭了立案空白院和立查要案空白分市院,实现历史性突破。坚持贪渎并查,深挖渎职案件背后贪贿问题,2016年全区查办渎贪数罪106人,比2012年提高5.2个百分点。

  积极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165个投资过亿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了国家重点投资的安全。打造警示教育新模式,2016年建成全区三级院互联互通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基地,浏览量近百万次,与实体警示教育基地形成网上网下互补。创新服务方式,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重大工程建设的必经程序,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万余次,查询量年均上升132.6%。连续两年组建68个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团赴盟市、旗县和乡村苏木宣讲1634场次,12.5万的党员干部受到了警示教育。内蒙古检察机关创新警示教育模式评为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2012年,马永胜就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广泛调研,院党组明确提出了“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区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使更多的单项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确立了走“力度大、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的全区侦防工作总体发展战略布局。2013年,自治区院党组、马永胜检察长提出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重要支撑的战略定位。2014年初,结合形势任务,确立了保持办案规模稳中有升,大要案比例和办案质效有新提升的“一个保持、两个提升”的工作总基调。2015年,深化工作理念,确定了办案规模、查办大要案比例、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三个提升”的工作要求。工作思路的体系化和一以贯之的发展完善,成为指导和推动全区侦防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遵循。

  从2013年开始,结合高检院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连续四年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采用抽样、查纠、问责等方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全面查摆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每年抽取一个盟市(分)院及所属基层院对当年所办案件开展翻箱倒柜、解剖麻雀式的检查,查找每一件案件中的不规范问题,全面评估司法办案的状况和水平;每两年由一个盟市(分)院对自治区检察院的全部在办案件进行评估,开展“下查上”工作。通过抽样评估,解决了以前存在的撤案和无罪判决案件多、职务犯罪判缓免刑多、程序性问题多、办案安全问题多等“四多”问题,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决定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从2012年980人上升到2016年1482人,连续四年有罪判决率为100%,五年办案零事故。2016年,将精细化管理理念融入规范司法行为,以“精、准、细、严”为标准,围绕查办案件、协调指挥、综合指导等职能,明晰岗位职责,精确工作标准,细化办案流程。制定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化指引手册,对办案各个环节强化流程化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引导和督促全体侦防人员求精细、出精品,防止和纠正选择性、任意性司法。

  2016年,自治区院采取“大部制”方式全面整合办案部门,将原有的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处和侦查信息情报处整合组建成立“反贪污贿赂局”,在不增加人员的前提下,统筹检力资源,提升案件侦办合力。设置11个办案组,采取以老带新、强弱互补的方式对人员进行重组,明确分管检察长、正副处长必须亲自完成案件侦查、讯问询问等事项,同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实现领导办案一线化、场所人员配套化、内部协作一体化。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合并反贪、反渎和预防的指挥条线,实行三项业务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确保了政令、检令畅通。

  侦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争先创优、忘我工作蔚然成风。全区8个先进集体,41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级以上的表彰。全面加强侦防队伍全员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比武,组织开展“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的全员比武练兵活动,得到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自下而上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评比活动,开创预防实战练兵新模式。坚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侦防人员14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

  自治区院检察长马永胜表示,今年内蒙大事多、喜事多、任务重,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再上台阶。只要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就一定能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