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负责人就出台《自治区直属机关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26.01.2015  10:23

  原标题: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负责人就出台《自治区直属机关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2015年1月7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印发了《自治区直属机关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对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活动作出了严格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直属机关纪工委负责人就出台《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问:为什么要出台《实施办法》?

  答:近年来,受庸俗思想观念及落后生活方式影响,婚丧等活动大操大办的歪风有所滋长,喜庆的名目越来越多,规格越来越高,讲排场、比阔气,不仅加重了群众的思想经济负担,也滋长了奢靡之风,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出于盲目攀比、吃亏补偿甚至借机敛财的目的,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大操大办婚丧等喜庆事宜,助长了这股歪风的滋生蔓延,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2013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为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实际,我们出台了《自治区直属机关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

   问:请您谈一下《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凡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中担任副科以上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相当于副科以上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党员领导人员按实施办法执行。区直机关的其他党员、干部参照执行。问:《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可以邀请的对象范围、操办规模等;二是操办时严格禁止的行为;三是明确规定要建立报告制度;四是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问:这次出台的《实施办法》规定得比较具体严格,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答:习总书记要求机关作风建设要走在前,做表率。机关作风建设在标准上要更高,在要求上要更严,在路径上要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不仅关系本人的品德和形象,更关系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政风民风,关系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切实发挥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的引领和主体作用,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这些都要靠严格和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障。

   问:如何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

  答:《实施办法》出台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和指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执行: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和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抵制歪风陋习,弘扬新风正气。二是强化日常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实施办法》执行到位。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和执纪问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一经查实,依纪严肃处理。(记者 及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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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