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逐年递增
25.03.2016 16:39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核心提示:截至2015年年底,包头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7.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74万,并且该数据仍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5年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37起,死亡69人,受伤1201人。
3月18日上午,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至2015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截至2015年年底,包头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7.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74万,并且该数据仍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15年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37起,死亡69人,受伤1201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记者从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12年该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59件,占人身侵权类案件65.39%、2013年受理336件,占人身侵权类案件57.24%、2014年受理382件,占人身侵权类案件56.26%、2015年受理409件,占人身侵权类案件54.83%。从横向上看,此类案件的数量在人身侵权类案件中占绝大多数,比例较高;从纵向上看,此类案件一直处于高位态势,属多发性、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基本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据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峰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呈现出矛盾易激化、化解难度大;当事人众多、审理难度大;伤残鉴定多、审理周期长等特点,因此法院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的作用,公开诉讼指引,方便当事人诉讼,规范鉴定程序,力求案件公平公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记者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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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6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