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牧业机械新产品及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的公告
21.03.2017 00:38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公告〔2017〕5号
为引导和鼓励农机生产企业科技创新,及时将最新研发的农机产品转化为先进生产力;为解决畜牧业生产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急需高端机械和技术装备问题,经自治区农牧业厅研究,决定对国内农牧业机械新产品及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进行补贴试点试验。农机新产品和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补贴试点选型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承担,具体事宜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新产品及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方案》,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可按照上述选型方案要求,申办产品选型入补事项。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新产品及部分畜牧业机械进口产品选型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15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1.03.2017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