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镕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
9月21日,市委书记李世镕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中国共产党 呼伦贝尔 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讨论稿)》、《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呼伦贝尔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讨论稿)》。
姜宏、张学勤、汪海涛、张毅、陈智、李才、陈立新、白继荣、毕国臣、郑伟元、张勇民出席;艳东、达喜扎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上,市委常委、秘书长陈智就《中国共产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讨论稿)》、《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呼伦贝尔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讨论稿)》起草情况分别做说明,与会领导就进一步修改完善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关于《中国共产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讨论稿)》,李世镕指出,党代会报告作为指导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纲领性文件,要体现鲜明的政治意识,坚决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自治区党委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贯穿报告始终,把呼伦贝尔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重点任务谋划好,确保主要目标与中央、自治区同步,指导思想、发展理念与中央、自治区吻合,确保发展方向与中央、自治区保持一致。
李世镕强调,要树立项目带动的鲜明导向,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实实在在的抓手。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未来五年,全市上下一定要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要有顶天立地的大项目,铺天盖地的好项目,确保一批有带动力、影响力的大项目在呼伦贝尔落地开工、达产达效。要坚决守好“五条底线”,打好“三场硬仗”,出重拳保护生态,将保护生态作为我们抓发展、抓项目的一条底线,实现真保护、真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报告的重要内容,让报告高度契合群众的意愿,回应好全市广大人民的关切和期待。要坚持问题导向,彰显科学性、务实性,在起草修改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以问题为导向,直面发展中的诸多短板,努力使报告内容既顺应新发展理念要求,又符合呼伦贝尔实际,成为体现市委集体智慧、反映全市人民意志、凝聚共识、鼓舞人心的好报告。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加强党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呼伦贝尔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讨论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