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荣获内蒙古劳动模范称号
[ 导读 ]李强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唯一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职工。
在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正高级工程师李强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受到表彰,并与参会代表一起在会前受到王君、巴特尔、任亚平等自治区领导亲切接见。
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力弘扬模范先进人物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鼓舞和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会议。任亚平、张力、乌兰、李鹏新、布小林、呼尔查、杭桂林、张英奎、胡毅峰出席会议。王君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全区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区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王君说,时代需要劳模,劳模引领时代,当前,我区已进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正处在深入推进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上下一定要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上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区上下创新、创造、创业的热情和活力,积极投身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伟大实践,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蒙古篇章。
全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向全区各族职工发出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再立新功的倡议。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本次共评选出劳动模范527名和先进工作者261名。
李强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唯一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职工。 (李谭芳 包艺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