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已续展、应续展、拟注销系统成员公告

12.06.2015  19:38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内蒙古分中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是十一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在有效期满前三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及复印件,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根据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中心办理注销手续,根据第十四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商品生产着、经销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  (1)427家已续展企业名单        (2)843家未续展企业名单        (3)48家拟注销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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