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荣获全国法治旗县(区)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28.08.2015  11:56

  今年,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松山区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称号,是2015年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旗县区。

  “六五”普法以来,松山区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法治创建和深化依法治理为基础,大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法:开展了“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新建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其中投资400万元、占地1200平方米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后,全区8万多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将实现全覆盖。在广场、公园、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组织法制文艺队进行演出,拍摄的第一部反映农村学法用法题材的法治微电影《归宿》在全市评选中荣获二等奖。开展了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为青少年学生征集编辑优秀法治故事,丰富了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表彰奖励创建活动优胜单位,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培育树立了各类典型,松山区全宁街道富兴社区和穆家营子镇西道村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称号。(通讯员单百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