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林业优势实现绿色惠民--包头市林业局2016年度扶贫任务圆满完成

07.02.2017  03:01

 

按照全市“四大脱贫产业引领、五个一批精准脱贫、六项措施配套保障”的扶贫工作总体思路,2016年,市林业局从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出发,大力开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制定了《包头市林业局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固阳县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局长、分管副局长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进行调研,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具体举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16年市林业局共争取林业惠民资金1.81亿元,为历年最高,其中: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3198万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资金316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23万元,退耕还林工程专项资金9150万元,目前,各项惠民资金均已通过财政直通车发放到农民手中,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得到帮扶,让农民感受到林业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圆满完成了2016年度扶贫任务。

(一)持续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建设美丽乡村

2016年,我市累计争取、实施各类林业重点工程58.1万亩(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4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7.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4.6万亩)。为实现林业精准扶贫,天保、退耕、沙源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中约15万亩以上落实在全市贫困地区,覆盖107个村,落实资金3684万元。特别是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高标准实施村屯和道路绿化,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牧区生态环境。

(二)大力实施、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2016年我市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2万亩,其中10.6万亩落实在固阳县贫困乡镇不适宜农耕的地区,覆盖10个自治区贫困村和14个市级贫困村,覆盖2746户、9611人。该工程每亩补助资金1500元,为固阳县五年落实补助资金1.6亿元,直接提高了退耕还林区农牧民收入。

(三)积极争取扩大公益林补偿面积,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

我市有57个贫困村分布了享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益林,补偿面积达53.9万亩,2016年共落实补偿资金795万元。同时提高集体和个人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原来每亩9.75元增加到现在每亩14.75元,每年为贫困人口增加补偿资金270万元。

(四)示范引领带动 林业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为促进特色经济林建设,也为了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高农牧民收入,市林业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经济林(庭院经济)建设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印发执行,从政策、科技、服务、资金等方面对经济林发展给予全面支持,特别是对新增果品经济林,市、旗(县、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1000元的苗木费补贴。在政策文件的鼓励下,2016年全市新增果品经济林2.04万亩,享受补贴资金2040万元,为全市贫困地区发展林业产业、林下经济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结合实际,吸纳聘用贫困人口从事护林工作。

为增加贫困地区人口收入,市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结全我市林业工程管护实际需求,共聘用716名(其中固阳县122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林业管护人员,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60万元用于发放管护人员工资。

2017年市林业局将紧紧围绕“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推动贫困地区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人口就业、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林业脱贫项目支持”四个工作目标,着力把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把生态优势转化为脱贫致富优势,实现绿色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