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加快推进我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29.06.2016  23:46

林业厅政府网6月29日讯  6月14日-15日,自治区林业厅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举办“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培训班”。国家林业局资源司高度重视这次培训,资源司王洪波副司长专程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林地处副处长韩爱慧,国家林业局规划院黄国胜处长,王雪军副处长、许等平高级工程师也出席培训班。韩爱慧副处长就我区各盟市、旗县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黄国胜处长就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进行了交流,谈了一些体会。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龚家栋也出席培训班,并对推进我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王洪波副司长就林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下一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对整体工作安排、开展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是林业部门的责任,是为了更清楚的摸清林业家底。他指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从2017年起将成为全国林业的常态化工作,我们要积极推进这项工作。

龚家栋副厅长进一步明确了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任务,要求按时提交成果材料,要全面推进试点旗县的工作,加快推进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着力做好下半年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他强调,从今年林地变更调查完成后,以后就是盟市、旗县林业局资源林政管理部门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林业部门的核心工作,盟市、旗县林业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必须选派懂业务的专门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同时,他就“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采伐管理改革;二是完善天然林保护各项措施;三是着力创新森林经营管理机制;四是加强采伐迹地更新管理工作。他强调,“十三五”采伐限额在采伐类型管理等方面与已往限额管理有所不同,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要实行凭证采伐制度。

培训班上,5个试点旗县、两个林业监测规划院、12个盟市以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都对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汇报;参会的同志们还对《内蒙古自治区林地变更调查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会上,传达了“十三五”采伐限额管理文件。

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全区各盟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资源林政科长,自治区直属两个规划院院长、副院长及相关技术人员,试点旗县林业局长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共8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