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两名基层林业工作者荣获全国“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

23.06.2015  17:32
 

林业厅政府网6月23日讯  自200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成就,为表彰在这一进程中努力奋斗,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大学生村官,国家林业局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于2014年10月在全国开展了“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遴选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孙丽、王琦两名同志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层层推选,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全国公示,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的考验,最终荣获全国“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

孙丽,中共党员,于2011年2月,通过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公开考试顺利成为了一名“旗级大学生村官”,并被分配到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人民政府,从事林工站工作。作为林改一线的工作人员,孙丽同志努力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秉承林业人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有效推进了本单位的工作进度。通过三年多的农村工作,孙丽同志得到当地村民的支持和信任,推动农村工作顺利开展,并荣获“乌兰木伦镇先进工作者”的殊荣。

王琦,中共党员,2010年9月被组织部门选聘为大学生村官,任科左后旗金宝屯镇查干吉嘎查村主任助理并兼任金宝屯镇林业站站员。2010年10月—2012年10月,他深入基层300多天,遍访了全镇的16个嘎查村,59个自然村, 2000多户林农家中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宣传林改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定林地权属,办理证件。两年里,他完成了6570宗地块进行实地勘查,行程12850公里。他反复研究,提出了“林地共有,权益共享,集中确权”的工作思路,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认可,并批准这种做法在全旗类似林地上推广。经过他的不懈的努力,金宝屯镇第一个完成全旗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此期间,他还成功解决纠纷12起,接待群众来访37人次,电话解答政策咨询500多次,真正做到群众满意率100%。

孙丽、王琦两位同志获得荣誉,不仅是对他们个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全区广大林业工作者的激励,希望全区林业工作者向他们学习,将个人理想融入到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伟大事业中,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为建设美丽内蒙古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