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任务落实情况抽样调查全面完成

20.05.2015  21:48
 

林业厅政府网5月20日讯  按照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度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的通知》要求,依据《乌兰察布市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检查验收办法》,市林业监测规划站、市造林站、市公益林管理站抽组技术人员,于2015年4 月7日—4月30日,先后深入全市11个旗县市区,对2015年实施的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任务落实、地块及林树种选择等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

本次共抽样检查小班54个,面积95761.2亩,占所有工程总任务71.135万亩的13.5%。其中:抽查沙源工程乔木人工造林小班9个,面积12060亩,占沙源工程乔木人工造林任务5.5万亩的21.9%,灌木林人工造林小班7个,面积8860亩,占灌木林人工造林任务11万亩的8.1%,封山育林小班9个,面积37462亩  ,占封山育林任务11万亩的34.1%;抽查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小班5个,面积9764亩,占建设任务8.5万亩的11.5%,封山育林小班3个,面积16200亩,占建设任务6万亩的27%;抽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经济林小班8个,面积2593亩,占任务2.415万亩的10.7%,补植补造小班6个,面积781.8亩,占任务38.645万亩的2%,苗木基地小班1个,面积1500亩,占任务4750亩的31.6%;抽查造林补贴人工造林小班5个,面积4540.4亩,占任务40000亩的11.4%,木本药材种植小班1个,面积2000亩,占任务4000亩的50%。

从抽样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旗县按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作业设计,地块及林树种选择合理。但也有部分旗县工程作业设计没有完成,有的虽然完成作业设计,但设计不合理,存在林树种选择不当,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补植补造块选择不合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