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25.03.2016  18:02

3月21日,森工集团(林管局)印发《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部署要求,按照“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的要求,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着力破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二元结构,大力推进林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力加快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小康林区建设,森工集团(林管局)结合林区改革发展总体形势,广泛征集各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对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决策部署和实施要求,把“十个全覆盖”工程作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作为检验“三严三实”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与林区生态保护建设、产业转型、职工就业、深远山搬迁、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紧密结合,以全面建成小康林区为总目标,遵循林区发展方向,尊重职工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合力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各项建设任务,使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有更多获得感。 

意见》指出,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为先。要合理布局规划,充分体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定位,充分体现职工群众意愿期望,充分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规划符合实际,设计体现文化,建设融入自然,满足功能需求,留住绿水青山,留住乡愁。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林区特点和实际需要,统筹生态保护、深化改革、人口布局、未来发展等要素,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拆则拆、宜建则建、宜修则修,缺什么补什么,确保建设内容发挥实效。三、坚持整合资源、稳步推进。要积极争取参加整合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资金,利用好各种资源,发挥好政策资金合力。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合力推进。要量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表,确保如期完成“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四、坚持建管并重,着眼长效。要将卫生环境整治作为“十个全覆盖”工程重要内容,作为巩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有力抓手,采取分区包片、居民共担等形式,建立环境卫生管护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制度。通过开展深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群众树立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推动形成爱场护场的良好氛围。 

意见》指出,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目标是:按照小城镇建设整体规划,协助属地做好林业局局址镇区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全面改造林业住户危旧房,按照城镇规划抓好林业自建小区和林业单位的美化、绿化、亮化建设。根据林场布局,负责完成32个居民移居搬迁林场房屋拆除、居民搬迁、场址绿化和保留公用房屋维修工作。按照“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负责完成保留居民36个中心林场“十个全覆盖”工程危旧房拆迁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卫生室、活动室、便民超市等建设任务,打造生态良好、环境整洁、生活舒适的新型林场。 

意见》指出,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范围是:林业局局址镇区林业居民住户;124个林场,其中:56个已完成居民搬迁林场、32个规划居民移居搬迁林场、36个规划保留有居民的中心林场。林业居民占少数的林场,要与属地协调对接,明确拆迁改造建设责任、落实主体任务,按整体规划建设。 

意见》指出,林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内容是:一、危旧房拆迁改造工程,包括危旧房拆除,危旧房改造建设,养殖户、种植户拆迁改造建设,局场址规划建设。二、饮水安全工程。三、街巷硬化工程。四林场、居民通电工程。五、广播电视工程。六、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工程。七、标准化卫生室工程。八、文化活动室工程。九、便民连锁超市工程。十、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 

关于工程时间、进度安排,《意见》指出,一、工程准备阶段。3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16年工程规划编制、资金测算、计划申报等内业工作。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实物量的核定、审价等工作,完成工程招投标、备工备料及施工队伍合同签订等工作。二、工程实施阶段。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实施范围内林业“板夹泥”和危旧房拆除工作。7月20日前,全面完成危旧房改造和新建棚改平房工作。8月20日前,全面完成局址、林场整体绿化、亮化、美化和集中整治工作。三、工程考核阶段。施工结束后,森工集团(林管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比。 

意见》要求,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等工作。二、要坚持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要组织职工,以投工投劳、劳务派遣等形式全面参与工程建设。三、涉及国有资产拆除和报废的要按照《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深山远山移居工程国有资产处置的意见》(内森工发〔2015〕348号)规定执行,确保国有资产处置规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四、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由森工集团(林管局)统一组织安排。五、各单位要留存好工程实施中各类台账及图像、视频等原始资料。六、工程实施中如发生或发现重大问题和情况的,各单位要及时向督导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关于保障措施,《意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压实责任,三要加强地企对接。四要加强资金筹措。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六要加强工程监管。七要加强评比考核。八要确保工程进度。九要在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