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吴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 是实现民生林业的重要途径

07.01.2015  09:34

2015年1月6日,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是实现民生林业的重要途径”为题作了典型发言。


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重庆市林业局局长吴亚作典型发言


吴亚说,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林地分散、集约化经营程度低。近年来,为切实提高林地经营水平,我们紧紧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胆探索、创新机制,着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融资,初步摸出了一条强林升值、促农增收、实现民生林业的路子。
      一、切实明晰产权,落实承包制度。坚持林地承包经营制度,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对未明晰产权的集体林地,启动集体林地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工作;对已落实到户的,认真做好查漏、补缺、纠错工作。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后,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科技赶场等方式,积极宣传林地林木价值和林权变现形式,提高林农对林地财产权的认识。针对林权价值凸显后林权纠纷增多的新情况,及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林权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市级、区县、乡镇、村社四级林权争议排查调处工作网络,还建立了分级调处机制、督导考核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共调解纠纷1.63万起、面积99.5万亩,调处率95%以上。全市林地确权率99.2%,发证率98.5%。
      二、搭建林权服务平台,促进有序流转。重庆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成立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我们主动对接,加强合作,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建立区域性林权交易平台,立足重庆,并服务邻近的四川、贵州等省。全市24个区县建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设立了工作机构。涪陵、南川等区县成立了林权交易所。目前,在林权交易所实现林权交易48.7万亩,交易额5.4亿元;林权抵押贷款83宗,抵押林地面积25.1万亩,贷款融资18.46亿元。出台了《重庆市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促进有序流转。2008年以来,全市流转集体林地546.4万亩,流转金额14.1亿元,盘活了林地资源。
      三、创新风险分担机制,确保资本顺畅入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银林合作,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签署合作协议,形成多方合作机制。为消除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的后顾之忧,市财政出资成立了农业担保公司,为林权等“三权”抵押贷款提供风险担保,实行政府、金融机构、承贷农民各承担1/3的坏账分摊,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从2010年的30多亿元增长到460多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达194亿元,在全市“三权”抵押中占据大头,且贷款不良率仅0.02%,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林权抵押融资后,大部分资金用于林业生产发展,其余资金变成林农的承包费、租金、劳务收入等财产性收入。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制度,森林保险面积4250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5.4%。强化林权融资服务,武隆县实行“一站式”林权抵押贷款,2014年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5宗,抵押林地面积4.64万亩,贷款1.14亿元,创历史新高。
      林权抵押融资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变为资产、资本和资金。增加了林农财产性收入,近年来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每年均实现了10%以上增长。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2014年实现森林旅游收入79.8亿元。推进了农村城镇化,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42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