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以“四查”促规范积极应对涉法涉诉信访新形势

15.05.2015  17:37

内蒙古自治区院控申处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紧密结合,部署开展“四查”活动,摆问题、找差距、促规范、求发展:

一、查理念差距,筑牢宗旨意识。要求各级院控申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交流座谈、自我剖析、讨论互助等形式进一步研习规范司法行为各项制度规定,掌握学习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强化规范司法理念。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深挖细找自身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等方面与规范履行监督职能的差距,与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任务的差距,与积极主动服务群众的差距。从思想深处反思自问,从具体工作反省矫正,切实改变过去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经验化、粗线条和“等、靠、要”思想。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群众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规范司法行为,将“做好群众工作第一公里、服务群众在路上、解决群众诉求最后一公里”的工作要求贯穿始终。

二、查执法瑕疵,严防冤假错案。 一是 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及《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探索完善。准确掌握“”与“访”的甄别标准和受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控告申诉都能顺利导入法律程序办理;充分发挥好控申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避免在程序中“兜圈子”“走过场”,严把办案效率和质量关;依法审查,审慎办理涉检信访终结案件,严格执行申报终结案件的条件和标准,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办理终结事项。建立健全规范受理、快速移送、依法办理、监督制约、按期回复、公开答复、合力化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机制。 二是 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举报工作规定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严查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准确掌握和评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及三个配套实施办法、举报工作系列规定的实施情况和效果,查找控申部门在保障控告申诉权利行使、审查处理和管理举报线索等25项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是 部署开展刑事申诉办案反向审视活动,严查执法办案方面的问题,查找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复查申诉等案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掘程序不规范背后存在的实质不规范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重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人,严防发生冤假错案。 四是 建立信访监督员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将查找整改控申检察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作为信访监督员的重要职责,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查机制缺失,注入创新发展活力。深入分析研判形势任务,不断丰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机制,以机制创新和落实促工作发展。 一是 推动各级院建立完善各部门对控告申诉案件定期回复、定期通报、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跟踪、联合接访、联合答复、合力化解矛盾的机制,强化内部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落实信访矛盾化解责任,有效缓解信访压力。 二是 落实全区各级院与高检院访情互通机制,切实扭转越级进京访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有效化解涉检进京访矛盾;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督办、问责机制,明确问责的范围和方式,细化各类信访事项的责任清单,以约谈、通报、问责等多种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信访矛盾无序上行的态势。 三是 积极搭建外部合作配合工作平台,针对民行案件、非管辖案件所涉及的普遍问题,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努力搭建引入第三方合力分流化解信访矛盾的合作机制。 四是 组织开展“群众工作在路上”专项调研活动,就信访接待、举报工作、刑事申诉等拟定专门调研课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逐步创建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控申检察工作模式。

四、查作风不实,做执法为民楷模。 一是 转变服务群众理念、创新服务群众方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积极主动回应群众,着力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基层检察室的业务对接,积极落实巡访、下访等便民利民的工作措施。在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大厅、12309举报电话平台、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建设的同时,不断创新、丰富和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利用电话、视频的便捷优势,探索建立信访事项跟踪回访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分流信访压力,构建优势互补的主动服务群众的平台。完善和健全“两微一站”受理群众咨询、举报、控告的功能,借助新媒体的传播力,开设宣传栏,制作宣传影片,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把握舆论先导,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二是 大力开展创新创优活动。结合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和学习张章宝活动,边查边改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深入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传播放大正能量,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发全体控申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三是 持之以恒地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坚持思想作风高标准、业务技能高标准、群众工作水平高标准,努力提高履行使命的能力。建立自治区院调训、轮训下级院控申人员制度,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挖掘内部潜力,集中办理信访案件,锻炼队伍,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适应形势任务发展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院控申处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