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标准化助力脱贫攻坚 ——我区精准扶贫脱贫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10.04.2018  09:31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使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为进一步改进扶贫工作管理,优化扶贫工作流程,提升贫困治理水平和效果,真正做到“六个精准”,内蒙古质监局联合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标准化工作,目的是让标准化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全过程实现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
  2018年4月4日,由内蒙古质监局和内蒙古扶贫开发办公室共同起草的《扶贫对象识别规范》《扶贫项目管理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扶贫扶持措施规范》《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规范》《脱贫退出管理规范》《扶贫工作成效考核评估规范》《扶贫档案管理规范》8项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经过专家讨论认为:《扶贫对象识别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立项准确、内容科学、有可操作性,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扶贫工作的实际,对规范扶贫工作,提高扶贫管理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并一致通过了《扶贫对象识别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的审定,同意将修改后的8项地方标准送审稿和编制说明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审定会后内蒙古质监局和内蒙古扶贫开发办公室就产业扶贫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意见,加快以产业扶贫为抓手,实现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同时为了让标准化更好地助力产业扶贫,推广产业扶贫模式,内蒙古质监局相关领导提出制定适合当地特色产业模式的市级地方标准,由标准化院作为技术指导协助其完成,根据试点对产业扶贫的实施情况,开展其它盟市的产业扶贫标准化工作,按照实施框架推广复制先进模式,带领其它地区更高效、更实际、更长久的脱贫致富。

(贾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