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合作搭建彩虹桥 助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质监局与中标院签署标准化科技合作协议

23.07.2018  18:03

霍武局长与刘洪生院长签署协议

 

  2018年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标院)签署了《2018年提升质量深化标准化科技合作协议》,内蒙古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标准化处处长刘燕波,内蒙古标准化院院长贾双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刘洪生、副书记段炼、院办公室、计划科研部、资环分院、农业所、高新所、国家标准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刘燕波处长与中标院高新所负责人等签署协议


  2016年1月,内蒙古质监局与中标院签署了标准化战略合作协议,三年以来,内蒙古质监局与中标院在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化科研、重要标准研制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内蒙古要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需要高标准,为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工作步伐,提升内蒙古标准化整体水平,构建创新、务实、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今年3月,霍武局长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沟通工作,与刘洪生院长进行座谈交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亟需开展的重要领域地方标准研究与中标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内蒙古质监局霍武局长一行与中标院主要领导、负责人合影


  此次内蒙古质监局与中标院签署的《2018年提升质量深化标准化科技合作协议》,围绕内蒙古实际发展需要在生态文明、绿色制造、乡村振兴及新型城镇化、大数据等方面开展标准化项目合作,将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推动科技成果标准化,推动内蒙古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