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文化局: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动漫产品对青少年教育宣传作用,引导动漫创作者为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更大贡献,计划开展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我区公民或在我区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二、申报内容与条件
201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优秀动漫创意和产品,动漫创意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具备较为成熟的产业化条件;动漫产品须已完成创作生产,形成最终产品,取得相关出版发行播出资质并已面向市场出售。
申报创意或产品要求主题内容符合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突出寓教于乐、寓理于情,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的挖据、阐发和弘扬,能够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开发可行性。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创意项目材料要求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2.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3. 市场化推广可行性报告(以申报创意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生产、营销方案);
4.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5.申报单位出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纪录声明(可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6. 申报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
7. 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产品项目材料要求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
2.产品样品及相关许可证明;
3. 产品推广方案(扩大申报产品影响力的宣传、营销、推广计划);
4. 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5.申报单位出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纪录声明(可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6. 申报单位提供2013年度财务报表;
7.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即日起登陆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申报入口( http://hexin.ccipp.org ),按照项目类别和填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表格,上传要求资料的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将在线打印的《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或《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报至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三) 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五、后续工作及扶持方式
文化部将对入选创意和产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给予资金支持;向有关传播机构和渠道方作重点推介,支持与手机动漫等新媒体制作企业合作,开拓新媒体传播渠道;利用边疆推广、海外推广、展会推广等形式对入选创意和产品予以重点推广宣传。
联系人: 刘 佳 电 话:0471-6930723
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邱子亿
电 话:010-62515218 62515517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创意项目申报表
2. 2014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产品项目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