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分局召“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动员会
林业厅政府网2月25日讯 继全区森林公安2月13日上午视频会议之后,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分局及时组织全体民警召开 “ 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动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区市两级“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文件精神,会议由分局局长韩鹏程主持。
会议 首先 由分局副局长马桂琴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内林公法发(2015)44号文件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机关于开展“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机关开展“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其次 结合我分局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局长韩鹏程同志任组长,由副局长马桂琴同志、副局长贾海涛同志和副政委韩志军同志任副组长,各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此次活动具体工作; 最后 由分局局长韩鹏程就召开这次动员会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讲了很好的意见,要求每位民警 一是 要从思想上转变执法理念,认清当前形势,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法治思维,树立危机意识; 二是 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意识,切实把执法为民宗旨和公正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 三是 要围绕如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如何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如何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等问题,深入查找、讨论、分析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如何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和冤假错案的发生。
通过召开这次动员会议,使全体民警端正了态度,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结合全区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精神,在开展“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中深刻剖析反思,全面落实整改,以此深入推进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